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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1771892916J/2026-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1-16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对龙眼南路(金砂中路至长平路路段)实施分时段限行的通告》的通知
文号: 汕金府〔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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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对龙眼南路(金砂中路至长平路路段)实施分时段限行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6  浏览次数:-

汕金府规 2026001


汕金府〔20261

金平区东方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金平大队

《关于对龙眼南路(金砂中路至长平路路段)实施分时段限行的通告》业经20251217日五届116次金平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116日     


关于对龙眼南路(金砂中路至长平路路段)

实施分时段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龙眼南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行人安全,营造良好的商业和旅游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决定在龙眼南路(金砂中路至长平路路段)实施分时段交通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逢双休日(星期六、星期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除外),每日20:0024:00,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每日15:0024:00在龙眼南路(金砂中路至长平路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措施。交通管制期间,禁止机动车进入管制路段。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及其他应急、处突、保洁车辆等允许通行。

三、如需前往管制区域的,请将车辆停放至龙眼南路周边的停车场、公共停车位或其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有序停放。请广大市民和过往车主自觉遵循现场交通指示,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安全有序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规定擅自驶入上述路段的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202627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7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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