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永祥街道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本街道机构基本情况
1. 机构设置、职能
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设置5个内设机构:1. 党政办公室(加挂监察室牌子)负责党政、武装、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各办公室之间的关系;负责组织、宣传、精神文明、统战、民族宗教、侨务、信访、劳动人事、文秘及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街道的资产、财政、财务工作。2. 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负责编制街道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经济发展计划、统计工作。承办上级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布置的工作;负责对企业的联系、指导、监督和协调;负责科技、社保、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3. 城市管理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民政、残联、低保、救助、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及“三防”等工作。4.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5. 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街道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居委和属地各单位开展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辖下设立3个事业单位:1. 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咨询、代理和代办等服务;2. 社区服务中心(加挂文化站、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牌子),开展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文化建设;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牌子),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基础工作和政策宣传,为本辖区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再就业援助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工作。承办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委托的其他劳动保障工作任务。
我街道辖下无独立会计核算,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事业单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
我街道的主要职责是:一是宣传。联系政府与居民,宣传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二是管理。履行政府授权有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计生、民政、社区管理和发展经济等;三是协调。协调辖区社会有关方面的关系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与街道部门的工作关系;四是指导。对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2. 人员情况
我街道核定行政编制30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3名,执法中队核定行政编制7名,实有在职人员99人(其中:街道27人、空编15人、司法所工作人员2人、执法中队工作人员7人、街道居委正式工作人员48人)、退休人员26人(街道不含自筹退休人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永祥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 街道本级、 执法中队、 司法所、 社区居委会、等 4 家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永祥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 660.70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268.57 万元,原因是:1、项目支出减少(黄山路“三旧”改造项目分成款、计生工作经费及街道居委购买公共服务经费、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费用等)2、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一项(社会福利专项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60.70 万元(预算拨款 660.70 万元,非税拨款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 660.70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268.57 万元,原因是:1、项目支出减少(黄山路“三旧”改造项目分成款、计生工作经费及街道居委购买公共服务经费、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费用等)2、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一项(社会福利专项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60.70 万元(预算拨款 660.70 万元,非税拨款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 597.35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 63.35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13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街道没有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 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7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长,加上两辆公务用车参与创文巡管工作,以致维修较多,油耗增大,但街道将科学控制出车次数,严格公车使用范围及标准,尽量控制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公务接待费 6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持平的原因主要考虑一些不可预见的工作出现接待情况,但近几年街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都实现零接待的目标,因此2018年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
(二)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街道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0.70万元 ,比2017年减少268.57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1、项目支出减少(黄山路“三旧”改造项目分成款、计生工作经费及街道居委购买公共服务经费、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费用等)2、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一项(社会福利专项资金)。
(三)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本街道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及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支付部门办案经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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