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事项的批复>的通知》(汕市财金〔2022〕54号),2023年我区调整2021年度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6560万元和2022年度金平工业园区升平二片区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1900万元,重新安排用于汕头市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和汕头市金平区大港河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调整情况详见《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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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事项的批复>的通知》(汕市财金〔2022〕54号),2023年我区调整2021年度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6560万元和2022年度金平工业园区升平二片区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1900万元,重新安排用于汕头市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和汕头市金平区大港河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调整情况详见《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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