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金府办〔2008〕105号
关于积极推广清洁能源 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汕头市“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标分解方案》的工作要求,加大力度推广清洁能源,实现节能减排工作,将是今后发展区域经济、转变经济增长,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几年来,随着我区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节能减排的问题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尤其是金平工业区中生产企业使用了以煤、油、电为主的能源,普遍存在排污处理设备使用率不高、排污处理方面不到位等问题,园区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影响企业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发展。为落实国家、省、市的促进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升平第二工业区投资建设了天然气储配项目,预计至今年年底可建成投入使用,届时金平工业园区的各片区工业企业及周边居民群众将可使用安全、经济、洁净的管道天然气,一定程度上减轻环境污染、降低生产成本,同时避免在国家实施能源政策调整时企业的重复投资建设费用。各使用燃煤燃油的企业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改用清洁能源,对于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在能源的选择及设备的选型更要考虑清洁能源的应用,以进一步推进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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