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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转发金平区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 2010-11-26 10:0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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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0〕4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市驻金平各单位:

   《金平区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业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金平区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与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广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粤安〔2010〕2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0〕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及3月19日区委谢晓东书记安全生产专题调研的有关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措施,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4%以上,控制在市下达我区的指标以内(具体指标待市政府下达后由区安委办向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市驻区有关单位进行通报);进一步促进各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积极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进一步下降,努力实现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预防为主,全力防范各类事故。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消防防火、建筑施工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实施对重大隐患排查的建档登记、治理的跟踪监督和落实整改的销号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排查一处、整改一处”,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严防引发事故。从严把好高危行业企业安全准入关,加强对已获得安全许可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防止企业“带病”生产经营。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各环节现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期、重点问题,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长效机制,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强化事前预防,切实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突出执法监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为契机,建立执法报告和“零执法”通报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应切实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采取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努力完成执罚任务,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实施各专项安全执法监察计划,推动专项安全执法监察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形成各行业领域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监察合力,并加强执法跟踪,确保执法效果。

(三)突出责任落实,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一是严格落实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综合监管)负责制,健全街道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安全发展。二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监管,把安全监管落实到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特别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在安全投入、管理、设施、培训教育等方面的措施落实到位,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条件,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水平。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列入街道创建“好班子”活动重要内容,加强对控制指标的跟踪监控。认真执行《汕头市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不履行职责者,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基层基础,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继续实行提取安全费用、落实风险抵押金政策,进一步试行高危企业责任商业保险办法。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各行业领域特别是采石场、危化等高危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鼓励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科学性和规范性。三是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围绕“一案三制”要求,突出应急指挥平台、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应急物资等建设,力争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四是认真组织编制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将重点内容纳入区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

(五)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抓好安全“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开展安全警示牌上墙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进安全诚信企业建设,组织“安康杯”等安全竞赛,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提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率,达到“查处一家,教育一批,服务一片”的效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的基础作用,自2010年起,我区将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并将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完成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企业其他从业人员的厂级、车间、岗位安全教育,特别是高危行业、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履职能力。按照“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的实践活动主题,进一步加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凝聚共识,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发展。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强化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能。加强监督,不断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监管、执法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队伍。

(七)加强组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安委会(办)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为核心,充分发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在政策制定、安全指导、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打非治违”、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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