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金府办〔2010〕44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4月15日召开的水利与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的三防工作,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定于4月26日开始开展全区汛前三防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街道、汕头大学、中山公园、经贸局、卫生局、教育局、金平环卫局、建设局
二、检查内容
(一)领导机构及落实责任情况(包括签订责任书);
(二)三防预案及工作台帐情况;
(三)重点区域居(村)民超常规转移及转移地点情况;
(四)水库、山塘、涵闸、堤段的巡查排险情况;
(五)防汛物料储备落实情况;
(六)抢险队伍落实情况;
(七)值班和信息报告情况。
三、检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三防物资储备情况、看重点区域需转移的居民发放明白卡、告知书及挂钩落实责任和庇护转移地点情况,看重点堤段、涵闸落实责任人情况。受检单位要认真准备汇报材料。
四、检查时间及分组
检查时间为4月26日至4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与受检单位联系。
第1组负责检查单位:金厦街道、广厦街道、海安街道、永祥街道、乌桥街道、大华街道、同益街道、中山公园
第2组负责检查单位:东方街道、石炮台街道、金砂街道、东墩街道、光华街道、建设局、新福街道、经贸局
第3组负责检查单位:鮀江街道、鮀莲街道、汕头大学日月坑、岐山街道、月浦街道、卫生局、金平环卫局
五、参加检查组人员组成
这次参加三防检查人员由区部分三防成员单位派员参加;请区委农办、财政局、建设局、旧城办、农业局、宣传部各派一位负责同志参加检查;参加人员名单请于4月23日前上报区三防办(联系电话:88206129)。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