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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转发金平区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10-12-06 04:5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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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0〕5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驻金平各有关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汕头市金平区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联合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卷烟市场环境,根据上级卷烟打假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区的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等部门有关打假工作的要求,依照《刑法》、《烟草专卖法》、《商标法》、《广东省打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打击制假售假与加强市场监管、坚持依法治理,集中打击的方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扎实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联合行动,在全区再次掀起一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动高潮,巩固和扩大打假成果,做到有假必打,打假务尽。突出对生产销售假烟行为的打击,有效遏制卷烟制假现象;突出责任追究制度,狠抓打假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卷烟打假长效机制。重点打击为制售假烟提供原辅材料、仓储服务和非法制造、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的违法活动;加强对卷烟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管,在生产、仓储、分销、零售各个环节中查处制售假烟的大案要案,加大追刑力度,抓捕制假主犯、要犯。

三、组织和分工

    为加强对卷烟打假专项联合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由李俊副区长任组长,区监察局纪楚忠局长、区政府办苏旭昌副主任、区打假办陈鸿进主任为副组长,区打假办和区监察、公安、工商、经贸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卷烟打假专项联合行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打假办,负责对整个专项联合行动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各街道和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组织落实,确保联合行动扎实开展;各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协同作战,形成点面结合打击假冒伪劣新高潮。

    区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制售、贩运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等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及对涉案车辆的拦截、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区工商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对货运场(站)储运销售假冒伪劣烟专卖品和无照经营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清理整顿。

    区经贸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货运场(站)储运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清理整顿及相关线索的移交。

    区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级执法部门打假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卷烟打假中知法犯法,以及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时间安排

    整个卷烟打假专项联合行动时间从2010年4月中旬—2010年9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4月中旬—4月底,调查摸底,分析当前的卷烟打假形势和状况,结合今年以来卷烟打假的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制定具体专项打假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联合行动组织协调机构。

     第二阶段(清理、打击阶段):2010年5月上旬至2010年8月中旬,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动。以各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自查清理行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闲置厂房、仓库及边远偏僻房屋的生产动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铲除制假隐患。要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打击制假烟窝点包括手工包装假烟窝点和烟丝(叶)加工存放点;查处贩运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及其货运站、中转站,查处非法制造和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印刷点;开展卷烟市场销售清理整治。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完善机制阶段):2010年9月底,由区打假办牵头,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区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接受上级的检查,总结经验召开有关打假工作会议,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高压态势,并积极主动投入到这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中去。当前卷烟打假状况不容乐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对打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卷烟打假工作的特殊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从维护金平区形象,稳定社会局面的高度,化压力为动力,把卷烟打假工作作为打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严惩制假违法分子。

    为有效削弱假烟的生产能力和生存空间,要采取“露头就打”的方法,加大对假烟生产环节的打击;采取全面清理整顿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假烟商标标识印刷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完善货运场站监管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货运场站的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假烟分销、中转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假烟中转分销的打击;加强卷烟市场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大对互联网销售假烟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罚销售假烟行为;加强情报收集和互通,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案件移交制度。

(三)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执法责任。

    区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卷烟打假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而导致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对涉及假烟刑事案件做到快侦、快判,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一批制售假卷烟犯罪分子,从而提升我区打击假冒卷烟犯罪执法环境。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继续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打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烟草专卖法》、《商标法》、《刑法》的宣传,加强对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做好对城乡结合部农民群众宣传教育工作,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群众,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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