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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印发金平区2010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1-04-06 10:2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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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0〕9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区安委办《金平区2010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区安委办联系。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四日

 

 

金平区201O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O]15号)、省安委会《广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粤安[201O]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10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0]71号)等文件精神,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方法,提升基层基础,构建长效机制,积极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在2009年“安全生产年”的工作基础上,通过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实现全年各类事故死亡总量下降1.4%以上,工矿企业、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2名、26名和3名以内;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进一步下降,努力控制好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安全生产各项事故指标。

  三、活动内容和主要任务

  (一)突出预防为主,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一是严格依法实施安全许可,加强许可证日常监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予发证,发证后不能持续符合安全条件的,予以暂扣、吊销证照,责令停业停产整顿。二是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业和企业转移发展。三是认真实行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交通运输、消防防火、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以及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制定计划,实施整治,确保到位。同时,突出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火灾隐患和农村道路安全监管三项重点整治,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和农村道路的安全保障。

  3.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形成隐患排查整改日常化、常态化,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检查督查,对整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及时通报,并依法依规处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能改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治理责任、措施、时间、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实施建档登记,落实责任,挂牌督办,跟踪监控;对完成整治的,按要求组织验收以及复查。三是对近年来排查但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表造册,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确保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向区安委办说明原因。

  (二)突出执法监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期、重点问题、重点隐患单位,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依法依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活动;停产停业整改隐患突出、安全无保障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取缔关闭后又非法生产经营,停产停业整改期间又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依法依规处置。

  2.健全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机制。继续推进街道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建立区安监局委托执法联系机制和街道报告制度,力争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向纵深发展。

  3.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检查监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制度化、程序化和法制化,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公信力和权威。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跨部门、多行业领域的联合执法监察,形成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监察合力。

  (三)突出责任落实,严肃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一是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各项业务工作的领导人,是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业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是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创建“好班子”活动安全生产考评,认真执行《汕头市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控制指标的预警和约谈制度。三是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责任。

  2.落实街道(部门)监管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实施安全监管,把安全监管落实到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尤其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专项安全监管职责,形成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以及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方面的措施落实到位,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二是认真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事故伤亡赔偿标准提高等有关规定,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工作,推动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三是鼓励工业规模上企业建立“l+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即完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改进机制、系统评价机制。四是继续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对安全生产诚信缺失、非法违法行为严重,以及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列入企业黑名单。

  (四)加强宣教培训,大力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1.组织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重大举措,普及安全知识和防范常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论氛围。

  2.深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措施。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分级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危害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重点组织街道(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以及采石场、危化企业等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教育。提升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五)加强基层基础,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和规划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开展对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街道(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二是认真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加强调查研究,合理确定目标任务,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下一个五年规划中取得更大突破打下良好基础。

  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救援建设。以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试点广东省现场会为契机,围绕“一案三制”要求,推动应急指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建设。突出抓好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构建市、区两级互联互通的应急指挥平台。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事故防范、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明确应急处置职责、措施和方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处置有序有力有效。

  3.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和标准化建设。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家组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建设、科技推广应用和技术支撑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管理的科技水平。

  4.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职业安全监管力度。继续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软硬件条件和技术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各企事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设备设施,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加快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开展职业危害现状的摸底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探索建立职业中毒事故处理的联防机制。

  (六)加强组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完善区安委会日常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区安委办的沟通协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为核心,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理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梳理,参照国务院、省、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调整充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责。

  3.加强对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围绕广州亚运会、亚残会、“山洽会”等重大活动,以及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时期,统筹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旋,确保少出事故,不出大事故。

  四、实施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前)。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经验,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调研,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6月10日前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任务措施和工作要求,广泛动员部署,全面推动活动开展。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中旬—1O月31日)。

  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部署要求,全面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加强“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力争控制好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对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并上升为管理规章制度,巩固扩大活动成效。区安委办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与实施“五年大变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工作开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措施不落实、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街道(部门)将及时通报,督促改进。

  (二)落实责任,接受监督。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抓好责任落实,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分解到岗位,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到位,防止出现互相“扯皮”现象。要充分利用“l2350”等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自觉接受监督。

  (三)做好总结,及时反馈。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发现的问题,各阶段的小结材料须于每阶段工作结束后7天之内报区安委办,全年工作总结于2011年1月5日前报区安委办。

 

 

金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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