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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转发金平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 2011-07-28 03:3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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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1〕3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金平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金平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根据省、市、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汕头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安委办[2011]26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平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区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重点,以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抓好安全生产“三深化”(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依法监管、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推进”(推进科技进步、推进安全达标、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行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时期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快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的部署要求,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分管领域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不断增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三个五”工作,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委托执法、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企业主体责任等5项机制,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划制订、网格化管理、宣教与科技、队伍建设等5项工作,制定出台《中共金平区委金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5份文件,做到“四个一”,即每月一检查、每季一分析、每半年一评议、每年一考核,开创我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层级化、网格化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治违”行动成果。坚持把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作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执法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推行“说理式执法”,有效应对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和严峻挑战,延伸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内涵,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完善“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管理,鼓励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的报道曝光,建立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企业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停产停业整改。道路交通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深化平安畅通区(县)创建、交通秩序示范路创建等活动。建筑施工着重反“三违”(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消防继续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三合一”场所、公共聚集场所等专项整治。其他各行业领域要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强力整治,做到整治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监督。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责任为着力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要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二是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加强对事故发生单位的预警、约谈、通报和检查督导,事故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面向企业、面向员工,着重加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推进科技进步,不断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非煤矿山要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配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加油站(油库)要推广装配油气回收系统;渔业船舶要推广使用通讯船载终端、自动识别终端和渔船电子标签卡等设备;有易燃易爆装置的生产企业要推广安装自动化监测、控制及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等系统;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推广实施全程在线监控。同时,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管理,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推进与有关安全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的协作,充分发挥其智力和技术支持作用。

  (三)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一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按照部署,在工矿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推动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企业在2012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非煤矿山等其他高危行业的企业在2011年底前达到最低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等企业要制定达标规划,力争达标;建设施工行业要积极推行建设施工标准化,自2012年起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必须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要求,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停工整顿直至关闭。同时,要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安全诚信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设

  (一)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安全防范体系。一是组织编制实施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二是加大力度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新的工伤职工赔偿标准。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充实监管监察力量;各街道要确保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的稳定,各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督促职责。

  (二)加快建设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能力。一是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鼓励和支持专职救援队伍与周边企业签订互助协议,着力提高应急处置和事故救援能力。二是依托大型企业和现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重点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搜救、消防等行业领域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三是加大对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工作,加强应急平台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搞好应急演练。四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增强预案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应急预案评审,推进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加大应急预案管理执法力度。

  (三)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组织对全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和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面向基层,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素质。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康杯”竞赛以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民安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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