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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印发汕头市金平区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检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2-02-21 03:2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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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1〕7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金平区关于汕头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检达标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汕头市金平区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检达标工作方案

 

        为巩固和发展中心城区创模成果,实现创模目标,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环办〔2008〕71号)和《汕头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检达标工作方案》(汕府办〔201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2011年9月份前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要求,顺利通过复核验收。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按照“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6项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主要针对我市环保模范城市8项考核指标(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尚未达标和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市“中心城区保模,新建城区创模”工作思路,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我区创模达标的主要问题,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管理力度,全面推进生态型海滨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承载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产业;大力开展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集约利用土地;全面促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协助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协助完善联泰水质净化厂、北轴污水处理厂在用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三)狠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创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全面提高城区绿化水平和档次,确保各项整治工作符合创模要求。一是加大河沟污染整治力度,重点开展月眉河、鮀济河的污染整治,改善水体水质;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时开展污染隐患的整治,确保饮水安全。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树立环境执法的权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按期完成挂牌督办的整治任务。三是整治市容环境,实施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长效管理。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和周边地区的脏乱差问题,整顿城市市容市貌。四是加大城区绿化力度,全面提高绿化水平和档次,美化亮化金平。五是优化产业结构,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六是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对农村面源和禽畜养殖业的管理,改变村居环境面貌(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

  (四)做好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资料收集、汇总和建档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的学习,准确理解指标考核要求,区环保分局负责牵头做好考核指标资料及档案的规范化整理(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3)。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创模认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创建文明城市、共建幸福汕头、幸福金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创新发展理念,提高对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成果重要意义的认识,发动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和满腔热情投身创模达标活动,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创模整改目标。

  (二)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区政府成立由许瑞明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林、环保金平分局林少强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各相关单位一位分管领导为成员(见附件1)的汕头市金平区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各街道、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机构,负责各项创模达标工作。

  (三)落实责任,整治薄弱环节。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创模达标主要整治任务及创模技术资料分工,认真研究和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要全面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单位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集中力量打攻坚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同时建立创模工作联络员制度,掌握创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供创模资料及档案;把整个创模达标工作列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凡没有完成创模达标工作方案任务的街道和各相关单位,要追究其领导班子的工作责任。

  (四)加大投入,确保完成任务。资金投入是关系到创模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创新思路,深挖潜力,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保障。

  (五)加强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区财政、人事部门要落实保障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经费和机构编制;环保分局要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各项监测任务,科学、准确、全面、及时地提供监测数据。

  (六)加强宣传,营造创模氛围。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创模达标主题,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在各中小学校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活动,在公共场所开设环保专栏,开展环境保护调查问卷等活动普及环保知识,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和城市意识,营造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成果的浓厚氛围。

 

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汕头市金平区创模达标主要整治任务及分工

   3、汕头市金平区创模考核指标资料分工

          4、汕头市国家“十一五”创模修订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汕头市金平区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复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瑞明(区政府)

副组长:张  林(区政府办、法制局)

          林少强(金平环保分局)

成  员:郭阳谷(区委宣传部)

    马少雄(金平公安分局)

    韦荣杰(国土资源金平分局)

    杨  勇(规划直属分局)

          林树德(金平区工商局)

          郑镇城(环保金平分局)

          林  翊(区发改局)

    纪少武(区统计局)

    林  昱(区经信局)

    肖伟春(区安监局)

    赵耿辉(区教育局)

    张  宏(区财政局)

    许建荣(区编委办)

    林  腾(区卫生局)

    黄锡丰(区监察局)

    张立群(区外经贸局)

    黄封仁(区农业局)

    刘文龙(区水务局)

    杨少波(区建设局)

    陈喜平(区城管局)

    吕泽辉(区环卫局)

    林秋发(石炮台街道办事处)

      郑  健(金砂街道办事处)

      金  阳(金厦街道办事处)

      林建和(东方街道办事处)

      宋锡雄(大华街道办事处)

      彭志雄(同益街道办事处)

      张日新(光华街道办事处)

      蔡广平(东墩街道办事处)

      林敬楷(广厦街道办事处)

      方文斌(海安街道办事处)

      鄞安得(新福街道办事处)

      陈志国(乌桥街道办事处)

      董秋桐(岐山街道办事处)

      胡辉松(永祥街道办事处)

      赖柳忠(鮀莲街道办事处)

      林辉塔(鮀江街道办事处)

      陈秋青(月浦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金平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林少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汕头市金平区创模达标主要整治任务及分工

 

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任 务 分 解 及 措 施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水环境综合整治

1、贯彻落实《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6%以上。按职责组织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演练。

环保分局

区水务局

 

各有关街道

区财政局

区城管局

2、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重点取缔韩江流域水源保护区内输沙带等污染隐患。

区水务局

 

各有关街道

环保分局

3、2011年6月前完成鮀济河的污染整治,加强对辖区内河沟的日常监管,确保水体洁净。

区水务局

区城管局

各有关街道

区财政局

环保分局

 

污染源监督管理

1、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按期完成国家、省、市挂牌督办的整治任务和国家要求的重点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任务,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和重点企业污染源管理档案,推进重点污染源达标管理。

 

环保分局

区监察局

区经信局

区工商局

区安监局

各街道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两项制度,拟建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环保分局

区各街道

区发改局

区规划局

区经信局

区工商局

区外经贸局

3、强化区域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实施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证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进一步推进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全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定期发布固废的种类、产生量、处置情况等信息。落实重点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

环保分局

区卫生局

区安监局

区公安局

各街道

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贯彻《市容卫生管理条例》,严格城市管理,重点整治市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贸市场的脏乱差和占道经营,确保城市清洁、卫生、干净。

区城管局

区各街道

区工商局

2、加强建筑工地周边环境保洁,妥善处理建筑垃圾。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3、完善城市环卫设施,建设配套一批垃圾转运站、公厕。推进新区垃圾袋装化工作。

区城管局

区各街道

 

4、每两个月组织1次大规模整治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行动,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区城管局

区各街道

生态保护与建设

1、加强市区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和档次。

区城管局

区各街道

2、积极开展创建生态示范村(镇、场、园)活动,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各有关街道

环保分局

3、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管理,严肃查处破坏景区的环境行为。

区农业局

各有关街道

区建设局

4、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积极治理水土流失。加强采石矿场开发利用,取缔无证开采。做好闭停矿场复垦和生态治理工作。

各有关街道

区国土资源局

 

5、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整治禽畜养殖场污染,推广生产无公害水果、蔬菜,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整治乡村垃圾污染。

各有关街道

区农业局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1、围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检主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和城市意识,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区委宣传部

环保分局

区文广新局

 

各街道

2、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好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在各类中小学校开设环境保护课程,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区教育局

 

3、在城市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迎检宣传标语

区城管局

环保分局

 

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创模考核指标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相应整治任务或跟踪有关整治任务的进展情况,落实专人撰写专题报告,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文件及建档。

   2、各单位每月10日、25日前向区创模办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8897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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