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已失效)转发金平区2012年度春运工作方案通知
  • 2012-07-06 10:3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汕金府办〔2011〕13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金平区2012年度春运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金平区2012年度春运工作方案

 

  2012年春运从1月9日开始至2月17日结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春运文件精神,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为确保2012年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管理,密切配合,确保春运旅客安全疏运的顺利完成,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奕瑄常委任组长,区政府办张林、区经信局林荣杰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金平公安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派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联系电话:88604761),由林荣杰兼任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派员组成。

  三、工作要求

  1、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做好与市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全力以赴打造“和谐春运”,确保不发生春运安全重大事故。

  2、区委宣传部门要配合新闻单位宣传报道春运安全运输,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的有序流动。

  3、区安监部门要牵头组织春运安全联合检查组,开展春运工作安全大检查。

  4、区经信部门要配合有关单位加强电磁环境监测工作,消除对航空无线通信的干扰。

  5、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济工作。

  6、区财政部门要做好春运工作经费保障,有关经费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7、区人社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力度,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8、区卫生部门要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流行性疾病传播的工作。

  9、区公安部门要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制贩假票、炒票等侵害旅客权益的非法行为。

  10、区物价部门要加大对交通运价的监管力度,检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执行物价政策规定。

  11、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内车站、物流运输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摸查掌握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有关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上述单位的工作指导及监管工作。

  四、应急预案

  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调5人,每个街道办事处各抽调8人,组成本单位的春运工作应急小组。当辖区内发生与春运有关的重大事故问题时,应急小组组成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区的统一指挥、调配使用。

  五、加强联系,及时总结

  从现在起至春运结束,各单位有关人员要保持电话(手机)的通讯畅通,发生问题要及时逐级汇报,特别是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上报,不得延误。春运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单位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2月17日前报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_-_-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