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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转发金平区加强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2-10-26 03:2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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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2〕1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区加强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金平区加强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需求,根据市府办《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汕头市加强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1]189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筑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以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为核心,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均等的公共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底前完成全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全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1.机构职能。街道服务机构主要承担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人事人才管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宣传等职责。社区服务机构协助街道服务机构做好上述相关工作。    

2.机构性质。街道服务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社区服务机构与其他公共服务项目整合,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    

3.管理机制。街道服务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同时接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社区服务机构接受街道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    

4.统一服务机构名称。街道服务机构统称为“XXX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的服务机构统称为“XXX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5.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区核定各街道服务机构事业编制3名,设正副所长一名,工作任务重的可适当增加人员。在不新增编制的情况下,街道服务机构新增人员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社区服务机构原则上设置特定公益性岗位1个,聘用1名专职协管员。服务对象人数较多的社区,可增聘兼职协管员,也可以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兼职,按照其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给予经费和报酬。社区服务机构专职协管员由市和区财政以购买服务方式,统一公开招聘。要优先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充实到街道、社区服务机构。要加强对专职协管员的上岗培训和日常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二) 加强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2012年10月底前,各街道服务机构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基本达标。街道服务机构办公和服务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并设置对外服务窗口,配备必要的电脑(网络设备)、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档案柜和信息发布栏等办公设备设施,有条件的街道服务机构可配备LED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机等。其他有关的建设规范按《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落实。    

社区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应当设立专门办公和服务场地,办公场地可与社区多功能服务平台合署办公,并设立相关服务窗口,配备必要的电脑(网络设备)、档案柜、信息发布栏、打印机、电话、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三)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在初步实现市、区、街道三级联网,部分业务实现了信息联网的基础上,继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集中力量开发使用统一的业务软件,完善现有的业务软件系统,健全信息库和各类台账,实现公共服务全程信息化,加快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网,为实现与省联网做好准备。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增加网上办事、信息查询等服务项目,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四)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建设。以方便服务对象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公共服务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力推动公共服务功能多元化,在开展现有基本服务项目的同时,拓展新的服务项目,增加新的服务内容,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大力推动公共服务人性化,制定服务标准,规范业务操作,简化办事手续,公开服务项目,明确办事流程,开展“一站式”服务;合理布局服务场所,完善服务设施,提供便利、舒适的服务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满意窗口活动,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加强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基层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服务机构经费保障。区将街道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街道应根据工作情况和自身财力给予街道服务机构适当补助。省及市、区就业专项资金可按规定用于街道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和普法宣传等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经费等、    

争取省拨付每个街道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补助金额40 万元及市配套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区将视情况给予配套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编办、区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区规划、住建、国土、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考核制度,将完成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列入区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工作进度报送制度,从2012年1月起,各街道人保所在每月结束后3日内向区人社局报送本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建立检查和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各街道完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将对各街道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到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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