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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 2013-03-20 10:2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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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2〕63  

 

 

区城管委各有关成员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4月6日,市“四治”领导小组第二督导检查组对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并召开了会议。会上,检查组指出我市各城管责任单位为创卫、创模、创优、创文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现状还存在与城市发展不协调,与市民需求不适应的问题,如“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占道经营、乱摆卖、乱吊挂的现象依然存在,城区噪音扰民、环境污染未见明显好转,违章建筑仍然存在。结合市“四治”工作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市“四治督导检查组的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改善城市环境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认识,理清思路,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在四治专项行动中打一场攻坚战,以提高市容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大力度推进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动真格,出成效,努力改善和提升我区市容环境质量。  

二、严格执法,巩固创建成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强化对占道经营和乱搭建、乱摆卖等市容“六乱”现象的执法整治力度。特别是要结合落实 “门前三包”责任制、“千村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严管路、文明路、样板路”建设等工作,着力强化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执法巡查监管,促使集中整治向常态化、长效化发展。  

三、抓好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四治”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实现队务公开。同时,加强执法队员业务培训,教育和引导广大执法队员克服畏难情绪,做到依法和善管。  

四、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责任,积极推行路段层级化、网格化执法管理,建立相关工作台帐,实行奖惩机制,将工作落实情况与评先、评优工作相挂钩,真正做到奖优惩劣、赏罚分明,切实增强全体人员的责任感,充分调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监督,强化考核力度  

区城管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各城市管理责任单位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办力度。市、区“四治”督导检查组将于近期和未来一段时间对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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