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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3-05-29 03:3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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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2〕18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的部署要求,现就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构建科学、依法、公平、高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法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市场监管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生态环境,初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市场监管体制,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完善立法、依法行政、示范带动、宣传教育方面的推动作用,注重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同业征信等方面优势及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自律,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2先行先试、注重实效。以行业、区域试点为切入,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建立全覆盖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为基础,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注重建章立制,完善法规政策,综合运用自律、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建立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3打建并举、建改结合。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与“三打”工作的衔接,认真总结“三打”工作成果,研究市场秩序失范的深层次原因,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4统一谋划、同步推进。持“以信用促监管、以监管强信用”,深刻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之间的紧密联系,构建二者之间相互沟通的平台,同步推进“两建”工作。  

5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照“两建”工作总体部署,统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细化体系构成和主要内容,组建专责小组,明确阶段性目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二、主要任务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改革创新监管体制机制监管方式方法,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生态环境。按照市场监管的体系构成和工作重点,着力推动十大子体系建设,即:市场准入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体系、行政执法体系、行业自律体系、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具体任务是:  

(一)完善市场准入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准入体系,全力服务金平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在市场主体准入方面实行“宽进”,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打破部门权力格局,清理市场准入障碍,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在市场主体监管方面实行“严管”,坚持“打建并举,建改结合”,巩固“三打”成果,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以质量强建设力促转型升级。建立科学、规范、有序,既有先进性又有操作性的质量技术标准体系、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质量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把打击制假售假与消灭假冒伪劣产品滋生土壤、引导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结合起来,研究探索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服务质量规范。  

(三)完善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体系,促进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把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作为市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管执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以及走私、传销等违法行为,保持对各类破坏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和完善“打、控、防、管”综合体系,推动监管向长效化、规范化转变。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政指导等手段,推动监管方式向规范为主、事前防范转变。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监管手段,推动监管方式向专业化、智能化转变。加强执法效能监察,追究有关失职、失责行为。  

(四)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改革,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着力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探索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理顺市场监管各部门间的职责关系,优化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行政执法协作。加强行政监察,规范执法行为。  

(五)加快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加快培育发展行业组织并加强规范管理,发挥行业组织在市场监管体系中的行业管理与自律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部门能由行业组织承接的行业管理职能权限向行业组织转移。着力加强行业组织自身建设,支持行业组织制定行业经营自律规范,建立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监督。鼓励行业组织参与制定和完善行业标准。推动行业组织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立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六)加快推进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构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司法机关等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引导支持其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反映产品、服务质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投诉举报市场违法行为,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协调行政部门与社区、企业的合作机制,畅通行政保护与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的互动机制,建立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平台功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建设统一、便民、高效的消费申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平台体系  

(七)完善市场监管法体系,提高市场监管规范化水平。重点完善市场交易法律制度,保障合同自由和交易安全,维护公平竞争。推进完善、修改与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监管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推进对市场监管中特定区域、新兴领域、重点行业等需要规范的内容通过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令)、规范性文件、经过法制备案等方式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汕头特区立法权的功能和优势,构建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体系。  

(八)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建立市场准入信息系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市场交易监管信息系统、消费维权信息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完整记录市场监管的全过程,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可运用的目标,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在此基础上建设全区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整合各部门的市场监管信息,并与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电子监察平台联通,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通、监管互动。  

(九)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实“严防严查严处”要求,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减少环节监管缝隙,增强监管合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公开,完善食品生产经营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食品主体信用监管。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电子追溯体系,加强对食品质量全程监控。  

(十)完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切实提升金融监管水平。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调机制。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依法严格实行市场退出制度。增强金融市场主体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对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中小微金融机构的监管机制。强化金融监管手段,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金融监管法治环境和信息化建设,提高金融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和安全运行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  

组      长:黄玉海  副长   

常务副组长李  论  区党政办副主任  

            林树德  工商局负责人  

副  组  长:委宣传部、区、区纪委(监察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食安办、区法制局、区工商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工商联、区调研室、区信息中心各一名负责同志。  

成    员:区党政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编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金平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金平国土分局、金平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外经贸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食安办、区安监局、区法制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区工商联、区调研室、区信息中心。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相应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各专责小组的工作计划,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统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日常工作。由党政办李论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工商局负责人林树德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委宣传部、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发改民政卫生局、区食安办、法制区工商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工商联、区调研室、区信息中心各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区“两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中统筹安排,集中脱产办公。  

(二)成立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结合十大子体系的工作任务,成立十二个专责小组,合力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本专题具体实施行动方案和五年建设规划。专责小组在细化各自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分工的统筹和推进。  

1.市场准入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工商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依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成果,制定《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目录》,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积极探索“宽入严管”的企业登记管理新体系,逐步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年检改革和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打造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打击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和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强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运用“三打”成果,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数据库,将市场主体违法记录纳入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与信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 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质量技术标准战略规划,建立科学适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标准。加快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打造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开展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工作。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开展企业和产品质量信用征集和评价,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服务质量方面的作用,完善服务质量投诉受理、处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旅游、中介服务业和生产型服务业等的监管。  

3市场竞争秩序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工商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巩固“三打”成果,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加大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以及传销、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本、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整合执法资源,实施执法信息共享工程,建立市场竞争秩序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创新执法手段,建立“硬性”的行政执法与“柔性”的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新型执法体制。全面梳理市场失序的深层次原因,探索建立防范市场主体无序竞争的长效机制。加强执法效能监察,追究有关失职、失责行为。  

4.行政执法体系改革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编委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推进行政体制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制订改革方案,进行职能整合和流程再造,积极探索建立适应金平市场发展需求的市场监管行政体制。组织相关单位全面清理和废止妨碍市场流通的限制性规定,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大力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市场机制能自行调节和社会组织能自律解决的审批事项,取消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够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推动“一个窗口许可”管理体制改革,对同一审批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按照职能就近的原则,调整为由一个部门承担;对同一审批项目涉及一个部门内部多个机构的,调整为一个机构承担。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打造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一支队伍办案”执法体制改革,对同一违法行为执法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按照职能就近原则,确定一个职能部门承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违法行为,由前置审批的部门统一执法;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违法行为,由行业或者品种管理职能部门统一执法。对同一违法行为执法,涉及一个部门内部多个机构的,调整为一个机构集中执法。推动执法权下移,市场行为的监管,同一职能部门各个层级部门都有执法权的,一律下放到具有法定执法权的最低一级执法部门执行。推动政府的职能转变,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承接的职能,逐步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加强行政监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5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民政局、区工商联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加快推动政府的行业管理权限向社会转移,制定转移项目目录,制定培育发展行业组织的具体办法,明确培育的重点和方向。抓住《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出台的契机,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好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政府公共事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将涉及财务、审计、宣传培训、资产评估、行业评比、公益服务和机关后勤等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的工作,逐步从政府部门职能中分离出来,通过委托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指导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诚信执业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奖励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推动行业组织参与制订和修订本行业的质量和服务标准。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立行业“诚信企业榜”和“黑名单”库,建立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监督。  

6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工商局、区监察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快推进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司法机关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联合机制。加强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其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加大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曝光典型案例。推动消费投诉举报平台规范化建设,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优化整合各职能部门现有的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实现信息互动、民意畅通、解决问题、接受监督的功能。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消费维权体系,重点抓好基层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推进消费维权组织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景区等工作,进一步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7. 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法制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全面清理和废止妨碍市场流通的限制性规定,推进公平准入、规范执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工作,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定化的行为。完善以综合执法为方向,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规范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市场监管机制的立法推进工作。认真总结“三打”中违法案件的违法特点,对“三打”中发现的体制机制、社会管理方法、法律漏洞等问题,开展立法论证,提出立法建议,制定立法计划和阶段实施目标任务。开展市场监管法规制度运行评估,制定评估办法,完善评估体系。  

8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信息中心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建立市场准入信息系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市场交易监管信息系统、消费维权信息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完整记录市场监管的全过程。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采取分级建立、分级管理、分级征集的模式建设,并在整合的基础上,建立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与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电子监察平台互联、互通。尽快启用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重构、优化业务流程,规范行政行为,推行网上办事、网上审批。建立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联合征信、信息共享、信息公开和信息运行的规则规范,确保市场监管信息能够及时、完整、有效地征集汇总和运用。  

9.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食安办、卫生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完善食品综合协调机构设置,理顺各监管部门职责,落实基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覆盖全区并延伸到街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优化整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资源。建设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食品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记录档案,完善食品生产经营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依法公开有关信息。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电子化台账管理,逐步建立覆盖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全流程的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电子信息系统。  

10.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金融工作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加强各监管部门以及驻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的监管合作,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防范。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规模控制的监管机制。推动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质量控制机制。完善货币信贷执行机制。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有效监管。完善对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中小微金融机构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做好反假币、反洗钱工作,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期货经营等非法金融活动。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建立金融专业法庭,设立金融仲裁机构。建设完善融资机构风险监管平台。建立地方金融信息动态统计数据监测平台体系。  

11.宣传教育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市场监管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市场监管,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完善舆论监督机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褒扬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曝光典型市场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2.专家咨询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调研室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理论研究工作;联络有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根据研究需要组建专家小组;对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理论研究,论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建设规划,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专家论坛等,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四、分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两建”工作的总体安排,按照精心筹划、重点建设、全面推进、巩固提升的要求,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具体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2年1—10月)。工商局会同发改等相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前期调研工作。积极征求专家学者意见,深化对市场监管体系内涵及其外延的研究。协调具有市场监管职能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能,深入挖掘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重点,科学搭建市场监管体系的子体系。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0月)。召开金平区 “两建”工作动员会,成立全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专责小组。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进行具体部署。  

(三)编制规划与先行试点阶段(2012年11月—12月)。  

编制《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2012年10月底前,各专责牵头单位要将本小组动员部署情况及专项建设规划报送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小组办公室。各街道要把本地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方案报送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小组办公室。  

(四)建设推进阶段(2013年—2015年)。按照建设市场监管体系总体目标的要求,抓好关键领域的重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基础建设年(2013年)。各专责小组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规划实施和试点工作。着手推动基础性工作:一是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期工作。完成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并向全社会公开;进一步清理监管部门职能,提出市场监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二是推动市场监管执法机制改革试点。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试点,开展“一支队伍办案”、“一个窗口许可”改革工作。三是推动信息化监管建设。协调各职能部门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推动统一的市场准入、质量监管、交易监管、消费维权、食品安全五大信息平台建设。四是推动消费维权平台建设。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为核心,整合市场监管主要部门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统一的消费投诉举报体系。五是着手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工作。结合“三打”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清理各类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阻碍市场机制作用发挥的相关规定,深入挖掘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着手推动立法、立规。  

2.重点建设年(2014年)。各专责小组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抓好关键领域的重点工作,初步形成市场监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一是重点推进以“大部制”为核心的监管体制改革。二是重点推进以“一支队伍办案,一个窗口许可”为核心的机制改革。三是重点推进以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为核心的监管信息平台再造。四是重点推进12315投诉平台为核心的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渠道的再造。五是重点推进特定区域、重点行业、新型领域的市场监管领域立法完善工作。  

3.体系建设年(2015年)。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强化市场监管各子系统的协调配合,完善工作体系,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管各部门之间的职权、职责;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各项功能;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的各项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引导,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标准;进一步强化对体系运行的研究,针对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化改革。  

)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按照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要求,从工作机制、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效果等方面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加强薄弱环节,加快建章立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巩固取得的建设成果。总结表彰一批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发现、解决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督查考核。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奖惩结合,共同推进良好市场环境的形成。    

)加强舆论宣传。街道、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各种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各街道、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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