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金府办〔2013〕1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现将《金平区2013年度消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金平区2013年度消防工作意见
2012年,全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狠抓“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治、宣传培训”三大重点,深入开展了“平安消防”、广厦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火灾发生几率和防控难度相应增大,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彻底、工作不到位,城乡结合部消防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废品收购站和“三合一”场所的摸查整治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仍存在,消防工作总体水平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现就2013年度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着力完善消防责任网络,努力构建多元联动的职责体系。一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区消防大队要联合区教育、卫生、民政部门制订下发学校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于年底前对这三类场所开展整治和考核达标工作。二是推动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消防设施“身份证”制度试点建设工作经验,力争到 12月份全区建筑消防设施100%纳入“身份证”管理平台。同时规范消防设施维保机构备案,实行季度维保服务抽查。全面实现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户籍化”管理达标;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
二、着力筑牢火灾防控基础,努力构建良好和谐的安全环境。一是狠抓“三小”、“三合一”场所、既有建筑等各类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深刻吸取近年来亡人火灾的教训,紧盯“三小”场所、“三合一”等亡人火灾多发区域和场所不放松。集中力量分阶段对高层地下建筑、“三小”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既有建筑、学校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针对性的治理行动。二是狠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对辖区内历年来市政府挂牌整治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集中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着力抓好今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月浦街道和区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地区东墩街道、光华街道的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规范工业园区建设,引导企业入园入区,从源头上消除“三合一”火灾隐患的滋生土壤。各街道应切实担负起“三小”场所(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三小”场所要逐一整治合格,并纳入日常管理,确保“三小”场所不发生大火灾。没有列入火灾隐患整治的街道也要积极组织人员对辖区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我区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好转。三是加大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专项整治力度。质监、工商、经侦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抽查工作,加大对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打击、曝光和执法力度。
三、着力优化社会消防管理,努力构建高效惠民的管理机制。一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学习金砂街道网格化管理机制运行试点经验,以社区为单元,划分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民楼院、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2013年所有街道要完成网格化建设达标任务,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所有社区要建立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员,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全面提升基层消防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深化服务创新。围绕人民群众诉求,改进消防执法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完善重点工程绿色服务、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落实执法约谈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提升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
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街道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要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要大力发展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立健全保安、消防巡防、治安联防等队伍的消防联勤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开展相应的训练演练,不断提升战斗力。
五、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大力开展以“家庭、社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为重点的专项活动,切实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义务教育、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内容。中小学校要选聘专兼职消防辅导员,每学期对中小学生开展一次以上的消防安全教育。各部门要切实督促所辖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宣传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全员培训、岗前培训制度,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2013年,区消防部门要对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组织对各街道、社区居委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法律法规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