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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关于开展全区防汛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2013-07-08 10:2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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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3〕36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3月22日召开的水利与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的三防工作,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定于5月20-24日开展全区防汛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街道、汕头大学、中山公园、区经信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环卫局、区住建局。  

二、检查内容  

(一)领导机构及落实责任情况(包括签订责任书);  

(二)三防预案及工作台帐情况;  

(三)重点区域居(村)民超常规转移及转移地点情况;  

(四)水库、山塘、涵闸、堤段的巡查排险情况;  

(五)防汛物料储备落实情况;  

(六)抢险队伍落实情况;  

(七)值班和信息报告情况。  

三、检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三防物资储备情况、看重点区域需转移的居民发放明白卡、告知书及挂钩落实责任和庇护转移地点情况,看重点堤段、涵闸落实责任人情况。受检单位要认真准备汇报材料。  

四、检查时间及分组  

检查时间为5月20日至5月24日,具体时间由各组与受检单位联系。  

第1组负责检查单位:金厦街道、广厦街道、海安街道、永祥街道、乌桥街道、大华街道、同益街道、中山公园、东方街道、石炮台街道、金砂街道、东墩街道、区经信局。  

第2组负责检查单位:江街道、莲街道、汕头大学日月坑、岐山街道、月浦街道、光华街道、新福街道、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环卫局。  

五、参加检查组人员组成  

本次参加三防检查人员由区三防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派员参加;请区党政办综合二股、财政局、住建局、旧城办、农业局、宣传部各派一位负责同志参加检查;参加人员名单请于5月16日前上报区三防办(联系电话:88206129)。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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