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已失效)关于印发金平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 2013-11-04 10:1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汕金府办〔2013〕5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印发金平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

  

 

 

 

 

 

金平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粤知【2012】207号)和《汕头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汕府【2012】95号)的文件精神,探索推进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和扶持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缓解拥有知识产权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实施背景  

金平区是汕头市的中心城区,科技资源丰富,拥有“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城区”等多个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各类科技型企业近200家,其中,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9家,高新技术企业41家,科技企业数量居全市首位,科技推广转化领先全市。各类专利一万多件,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拥有量列全市首位。获得国家、省和市专利奖43项,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4家。2011年8月,金平区被省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在科技创新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的良好条件和现实意义。  

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新、评估难、风险高,金融机构普遍存在“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特点,长期以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无法开展,企业创新和技术成果的转化受阻,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得不到体现。因此,迫切需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创建金融服务平台,引导科技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有力调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积极性,为知识产权流转运用提供帮助和支持。  

二、工作目标  

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以质押方式来实现融资。通过政府引导,银行、融资担保、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等机构参与,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风险控制和服务管理平台。推动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创新,增强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性,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我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  

金平辖区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均可通过将合法拥有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主要质押物,在银行等信贷机构进行融资。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区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金融工作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工商局、经信局、外经贸局、文化局、工业区办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  

(二)推动工作的机构  

1、银行:相关合作银行等;  

2、担保机构:由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先期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扩大到其他社会担保机构;  

3、评估机构:获得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  

采取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协调,金融管理机构、银行、担保机构、评估公司、有关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合作的方式,共同推动金平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信用评价、贷款发放、政府补贴、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支持等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扩大信贷规模。  

(三)做好扶持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开展  

区政府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推进本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等方面的工作。对符合条件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正常还款的企业给予补贴,拟按其所缴纳的评估、担保费用、利息给予补贴,补贴额控制在知识产权融资额的2%,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总额每年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四)探索数据库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  

结合区科技局专利技术检索查询库,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全过程进行录入登记和动态更新,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信息需求服务,引导融资市场向专业化、标准化、程序化方向发展,建立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信息服务平台。  

(五)建立一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流程、企业信用及银行风险防范控制体系  

银行、担保机构根据政府发布的知识产权信息、评估公司评估报告对企业信誉、盈利能力进行综合价值评估,决定是否与相关企业建立授信关系,并确定融资方案。发放贷款后,企业应积极协助银行对该笔贷款的约定使用用途进行定期追踪和监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共同承担。一旦发生企业逾期不还贷款,相关各方应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协助银行或担保机构对企业情况进行了解。对明确无法偿还贷款的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有权对质押的知识产权进行处置,有效控制质押融资风险。  

(六)争取市有关部门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支持  

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宣传力度,争取市金融工作局、市知识产权局等上级部门对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予以扶持和补贴。  

本工作意见自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_-_-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