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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关于印发金平区2014年上半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 2014-07-31 08:5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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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4〕3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驻区各单位:  

《金平区2014年上半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业经4月30日区委常委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金平区2014年上半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由于市经济发展管理责任目标绩效评价办法尚未正式下发,为进一步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协调、科学发展,确保经济发展主要目标按时间进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制订《金平区2014年上半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一、主要经济指标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工业园区办、住建局、经信局、科技局。  

2、主要经济指标: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营业额、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含重点项目)共5项。  

各指标所占的权重: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营业额30%,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含重点项目)20%。  

区经信局主要负责总部经济、较大型规模以上企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要确保上半年增速达到30%以上。区科技局主要负责规模以上科技企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要确保上半年增速达到33%以上。  

各指标具体分解详见附件1。  

二、其它相关指标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  

各街道、区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局、环卫局、发改局、统计局、旧城办。  

2、其它相关指标:  

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建筑业总产值、商品房销售面积、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市(区)重点项目(三旧改造项目除外)、市(区)重点三旧改造项目共7项。  

针对以上各项指标,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寻求突破,确保实现有效增长,各指标具体分解详见附件2。  

三、奖罚办法  

1、第二季度我区将继续实施严格的奖惩措施,区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对能够按时间进度完成主要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给予奖励。主要经济指标和其它相关指标两项分开计算奖金。  

2、各责任单位每月的公用经费和财政补贴项目经费,按照各单位所负责的指标的完成进度的相应比例进行拨付(完成和超额完成的单位按足额拨付),并继续实行每季一小结,全年总结算的做法。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所扣的经费将并入全区奖金使用。  

3、在主要经济指标责任分工中,对总分前5名以及各项指标都能够按时间进度全部完成的责任单位给予额外嘉奖。区工业园区办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任务基数较大,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将给予适当奖励。  

4、在其它相关指标责任分工中,按照各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别进行奖罚。  

5、全年的奖罚届时将结合各责任单位2013年经济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计算。  

请各经济责任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继续加大经济发展力度,不使任务后移,努力完成好各项指标任务。  

 

附件:1、《金平区2014年上半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2、《金平区2014年上半年其它相关相关指标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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