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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关于印发金平区“美化家园”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4-11-30 12:1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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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4〕84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市驻区有关单位:

《金平区开展“美化家园”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金平区开展“美化家园”市容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解决当前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开展以“美化家园”为主题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我区实际,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巩固“创园”、“创卫”成果迎复检为契机,紧紧围绕“美化家园迎国庆”这个主题,重典治乱,铁腕治脏,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积极开展新一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着力强化对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切实抓好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等工作,促进市容环境整体质量有大的提升,为推动我区城市管理迈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区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惠文副区长任组长,林振伟、张利荣任副组长,各街道及区监察局、国土分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经信局、环卫局、旧城办、工业园区办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办,负责日常检查督办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整治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请于10月14日前报区城管办,联系电话:88280087,传真:88420938)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整治行动从9月17日开始至10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障、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以全市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周边和车站、渡口等窗口单位及中山公园、人民广场、海滨长廊等重点部位周边环境为整治重点,以整治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为核心内容,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如下: 

(一)整治市容市貌

1、各街道要做到一是全面整治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居民住宅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乱摆卖、乱吊挂、乱堆放、乱搭建、乱张贴、乱倾倒垃圾等市容“六乱”,加强对马路集市、灯光夜市、夜间黑烧烤及饮食摊档的执法监管,特别是要强化中午、下午下班后及夜间三个时段的整治工作。

各街道执法中队要全力以赴参加整治工作,加强巡查监管、及时纠正违章,并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执法人员上路执法时要做到着装规范、纪律严明、执法严谨。

2、清理拆除重点部位、重要路段过期、破损、有碍市容观瞻的街招、广告牌、布条和横幅,同时加大清理消除“牛皮癣”的力度。

3、根据我区“门前三包”工作的要求,加大对辖区内道路及集贸市场周边、工业区周边、“商业街”、“饮食街”、各公园景点周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周边“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日常监管与执法力度,重点加大对沿街占道经营、超门店经营、乱丢垃圾杂物、乱吊挂、乱停放、“牛皮癣”的清理整治力度。同时,各街道执法中队要加大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的处罚力度

4、各街道及区经信局要加强对集贸市场、临时集市交易点的规范管理,引导商贩入市、入室经营,落实场内商品划行归市、食品卫生、卫生保洁等工作,保障市场周边良好的经营秩序。

5、区环保分局要加强查处餐饮业、机动车维修业的油烟、废气、废水违规排放的噪音扰民问题。

(二)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1、区环卫局、各街道及环卫作业单位一是要依照职责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相互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尤其要加大对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城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及其周边、城中村的卫生保洁工作,对于长期存在垃圾成堆、卫生环境恶劣问题的老大难部位,各有关单位要进行彻底清理并落实巡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二是要加强对垃圾收集及中转的管理,杜绝翻捡垃圾行为,同时,在认真执行垃圾中转作业流程的前提下,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沟通,确保垃圾转运工作规范有序;三是要保持垃圾运转车辆车容整洁,垃圾清运密闭化,杜绝撒漏现象。

2、区国土分局要加强对已征未出让、已出让未建设土地的管理监督,清理空地内乱堆放的垃圾、杂物、窝棚并进行围护。

3、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管,杜绝建筑材料乱堆乱放,严格规范建设工地车辆冲洗设施的配置、使用,防止污染路面。

4、区旧城办要加强对旧城改造已拆未建用地、建设工地的清查、处理和遮蔽,确保无残墙断壁、杂物暴露,杜绝私搭乱建、乱倾倒垃圾废土、盲流窝棚现象。

(三)加强城市绿化美化

区城管局、各街道要按照各自的责任范围抓好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加强园林绿化管养和保洁,加大市政设施的巡查维修力度,加强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洁,重点要确保道路平整,井盖等设施完好,同时加强巡查制度,对损坏园林、市政设施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查处,执法中队要加大对破坏绿化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检查督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次活动进行检查督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并抄送区分管领导,经复查未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发出督办通知书,限时办结,并抄送区监察局和区委督查室以及区主要领导。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进行部署,积极整合力量,全力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各街道和有关单位要立即制定各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列出任务和时间安排表、明确带头领导和联系人,于10月14日前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迳送区城管办)。

(二)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各项执法工作任务繁重、人员严重不足、上级要求高的特点,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措施,合理调整力量,确保人员、装备落实到位;切实加大日常检查、督办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增强全局观念,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及时互通工作信息,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各单位要把宣教工作贯穿于整治的全过程,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利用宣传标语、宣传车、宣传栏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过程中面对面进行宣教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执法环境,减少执法工作的阻力。

(四)要强化整治手段,做到“三个结合”。各单位在整治工作落实上,要努力突破城市管理中的难点、薄弱环节,做到突击整治与巩固整治成果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面上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整治与街道社区管理相结合。以“三个结合”全面整合各方面整治力量,掀起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新高潮。

(五)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行为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在严格执法、保障整治效果的同时,还要注意做好人员、车辆的安全保障工作。

(六)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应于每周一通过OA向区城管办报送上周工作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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