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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金平区危险化学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2016-01-25 03:10
  • 来源: 汕头金平财政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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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5〕70号


关于建立金平区危险化学品安全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市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区政府决定建立金平区危险化学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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