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已废止)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
  • 2016-01-25 11:3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汕金府〔2015〕9号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粤委办〔2015〕31号)的要求,我组织开展行政职权清理,编制形成了《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简称《权责清单》)。《权责清单》共包括区34个部门各类权责事项4211项。其中,行政许可302项,行政处罚2521项,行政强制126项,行政征收13项,行政给付68项,行政检查254项,行政确认59项,行政奖励54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811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依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各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为重点,逐项绘制并公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要充分利用网上审批平台,逐步将行政权力纳入网上运行。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直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要遵循合理合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实施机关提出申请,经编办和法制局审核并报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_-_-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