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金府办〔2016〕16号
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检查评估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的通知》(汕府办传〔2016〕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全面总结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区政府决定对区直有关部门2012年以来省、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事项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关于省、市、区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检查省、市、区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监管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并研究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完全取消,是否存在以其他形式继续变相实施的情况。
2.监管情况。包括制定后续监管办法和标准,具体监管行为和监管内容,投诉举报处理等。
3.实施效果。包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效益效果等(提供2012年至2015年历年数据对比分析和典型案例说明)。
4.问题和困难。包括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的问题,在监管中存在的困难,以及调整相关事项和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意见建议。
(二)关于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检查省已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监管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并研究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完全下放到位,是否承接上级下放事项等情况。
2.实施情况。包括业务办理量、便捷性、公开性、公正性等情况。
3.监管情况。包括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具体监管行为、监管内容,以及投诉举报处理等情况。
4.实施效果。包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效益效果等(提供2012年至2015年历年数据对比分析和典型案例说明)。
5.问题和困难。包括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出现的问题,在监管中存在的困难,以及调整相关事项和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意见建议。
(三)关于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检查市已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监管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并研究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完全下放到位,是否承接上级下放事项等情况。
2.实施情况。包括业务办理量、便捷性、公开性、公正性等情况。
3.监管情况。包括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具体监管行为、监管内容,以及投诉举报处理等情况。
4.实施效果。包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效益效果等(提供2012年至2015年历年数据对比分析和典型案例说明)。
5.问题和困难。包括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出现的问题,在监管中存在的困难,以及调整相关事项和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意见建议。
(四)关于区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检查区已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监管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并研究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完全下放到位,是否承接上级下放事项等情况。
2.实施情况。包括业务办理量、便捷性、公开性、公正性等情况。
3.监管情况。包括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具体监管行为、监管内容,以及投诉举报处理等情况。
4.实施效果。包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效益效果等(提供2012年至2015年历年数据对比分析和典型案例说明)。
5.问题和困难。包括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出现的问题,在监管中存在的困难,以及调整相关事项和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要求
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改革文件清单梳理省、市、区有关取消和下放事项,并主动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数据填报确保全面、客观、详实,不得瞒报、假报和遗漏。省取消下放事项、市取消下放事项和区取消下放事项要分别进行自评,表格要分开统计汇总。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