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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6-09-18 08:37
  • 来源: 汕头金平财政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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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6〕46号

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驻区各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业经8月25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汕头市金平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及汕头市政府关于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汕头市金平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框架下,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运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等“五个统一”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区、街道、社区三级综合平台集中办理,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积极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到2016年10月底,全区完成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区、街道、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机构全面建立,达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率达到90%以上,网上申报办理率达到80%以上,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达到5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整合资源,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

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一站式”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及场所,明确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能,落实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受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各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10月底完成

一是设立区级公共服务中心。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的要求,结合一门式一网式具体要求,为更好服务群众办事,有效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资源,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进行提升、扩容,设置区级公共服务中心,采取“一门式”管理,实现“一站式”办理、提供“一条龙”服务。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人员纳入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

二是设立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各街道以其人社平台办公场地为主体改造升级为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统一挂牌设立“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的牌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按照工作职能,科学合理制定工作岗位,整合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后充实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队伍。

三是设立社区公共服务站。依托民政系统在各社区已建成的社区公共服务站进行改造升级,统一标识,挂“社区公共服务站”的牌子,集中受理社区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受理代办区、街道职责范围内公共服务事项。社区公共服务站站长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其余工作人员可由社区干部兼任,也可整合现有的计生专干、护林员、大学生村官等进入社区管理服务队伍。确需额外聘请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力不足的问题。

(二)明晰权责,统一规范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内容和项目

一是按照权责统一、便民利民的要求,在划定政府服务、居民自治、市场服务三方面职能界限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划分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权责,编列公共服务权责清单,明晰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区编办会同各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8月底完成

二是根据编列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确定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公共服务基本事项,理清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内容,形成项目清单,在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布,同时在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在此基础上,统一编制本辖区《综合服务工作指南》,详解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职能及办理业务权限,办理业务要求等事项,提高三级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区编办会同各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9月底完成

三是编制《金平区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结合我市简政放权工作的推进,区直有关部门编制《金平区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指导全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会同各街道、区委组织部、社工委、公安金平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国土资源金平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9月底完成

(三)优化整合,统一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信息网络系统

按照连接畅通、简便高效、信息安全、运行稳定的工作要求,在整合原有区、街道、社区三级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集“服务、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的区、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各街道、区委组织部、社工委、公安金平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国土资源金平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10月底完成

一是整合区级各部门及各街道、社区原有公共服务有关信息系统,统一链接到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投诉举报等“一站式”服务功能,通过互联网实现村级网络、街道级网络与区级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让网络代替群众跑腿办事,用手机屏、电脑屏、电视屏实现服务群众信息化,构建“互联网+党建+服务”基层治理新格局。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府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纵向链接,争取实现全区面向城乡居民一个“网上窗口”提供服务,形成“纵向到底,连接城乡居民;横向到边,整合各级部门”的基层公共服务网络。

二是以区级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在“线上服务大厅”与“线下服务中心”无缝连接。在线上,区、街道政府有关部门在区网上办事大厅后台逐级审核城乡居民申请的办理事项;在线下,所需书面材料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后送至区、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事项办结后,通过区、街道、社区三级综合服务中心,逐层回传给办事群众,实现服务流程无缝对接。为畅通群众办事议事渠道,强化公众监督,设立公共服务热线电话,对政府服务事项进行查询、监督、评价。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以及运行管理和服务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范围。

三是打通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连接,配备必要的网络设备。依托目前已经延伸至社区的互联网,实现社区级网络、街道级网络与区级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社区级公共服务站应配备办公电脑、扫描及打印复印等电子设备。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根据业务要求,统一调配街道级办公电脑等电子设备,保障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信息服务需要。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原有办公设备基础上补充所需电子设备。

(四)严格规范,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运行模式

按照“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要求,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区、街道、社区三级联网同步的公共服务运行模式。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区编办、各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10月底完成

一是建立标准化的区、街道、社区外部办事流程。对于城乡居民申请的办理事项,由区、街道、社区根据职责和权限,对于每一项业务均制定标准化的简要办事流程图,对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明确,并在区、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示,在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二是建立标准化的办事内控规程。明确区、街道、社区办理公共服务业务的内控规程,将办事规程逐一标准化。对应每个事项制定一个内部运行控制图,一般包括申请和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对于逾期没有办结的业务,要设立提醒机制,督促业务部门加快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区、街道、村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本人年度考核范围。

(五)完善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经费保障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费保障机制。区、街道、社区按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列入年初预算。以区级为主体,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专项资金,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会同各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10月底完成。〕

二是建立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一是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力度实施区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区级对基本公共服务平台的保障水平。二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加大对财力薄弱街道的财政补助,提高街道级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三是建立政府适当补助为辅、村级自我积累为主的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视区财力情况阶段性提高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10月底完成。

三是2016年区财政研究设立基层公共服务建设专项资金,根据全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考核验收结果,对各街道、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以奖代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10月底完成。

四是允许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属于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务等事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原则上可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会同各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10月底完成。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6年6月底前)

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区一门式一网式工作布置,明确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任务、工作阶段、实施步骤及相关要求。区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当地实际,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工作。

(二)运行阶段(2016年6月—2016年10月)

2016年10月底前,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办公场所改造完成到位,正式挂牌运行;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网上办事功能。

(三)检查阶段(2016年11月)

2016年11月上旬,结合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安排,重点检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根据区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检查反馈的结果,做出相应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

2016年11月底前,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验收工作,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向市汇报。同时做好迎接省、市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对我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考核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是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在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全省基层工作会议上,省委胡春华书记在讲话中专门明确要加快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问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确保经费、人员、系统和场所投入,确保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顺利运行、发挥作用。各街道、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平台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上下联动,迅速推进。区、街道、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作机制,由区民政局、财政局牵头,协同提供基层公共服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政策,明确可整合的基层公共服务内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横向的协调配合、纵向的业务指导,为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工作保障。

(三)制定方案,跟踪落实。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汕头市金平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精神以及上级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分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操作办法。对线上、线下平台的日常运转、功能发挥、系统维护等实行定点、定时、定员的跟踪,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广泛宣传,加强培训。通过参加各级动员和培训会,各级各部门层层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措施;通过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关注、支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区、街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电子政务及操作规程等内容,切实提高区、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确保各级服务平台快捷高效运行。

(五)严抓考核,加强督查。要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按“谁建设、谁考核、谁管理”的原则,分别组织好督查和指导工作,按照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从日常管理、服务质量、廉政情况、民主评议等各方面加强对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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