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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金平区2020年度公民无偿献血任务的通知
  • 2020-08-12 10:37
  • 来源: 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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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金府办〔2020〕19号

  关于下达金平区2020年度公民

  无偿献血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小公园街道筹备工作小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确保按时按量完成献血任务,保障临床医疗用血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度公民无偿献血任务计划的通知》(汕府办传〔2019〕55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献血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度,市政府下达我区无偿献血计划任务1800人,参照市计算方式,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按在职适龄人数8%,各街道按辖区常住适龄人口数0.68%下达献血任务数(见附件)。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组织领导

  无偿献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求,需要各单位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小公园街道筹备工作小组、各部门、各单位要依照《献血法》要求,加强对本辖区单位献血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和组织动员辖区内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二、广泛深入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

  加快我区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必须坚持广泛深入地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区委宣传部、献血办、各街道、小公园街道筹备工作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无偿献血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工作措施,要制定无偿献血宣传计划,并纳入政府的公益宣传中,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和大爱精神,使广大公民自觉地参与到无偿献血行列中来。

  三、认真落实无偿献血计划任务

  落实无偿献血计划任务,是保障医疗救治用血的关键。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把献血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并纳入年度评优评先考核内容;要广泛发动群众,并组织参加献血的人员到市中心血站献血,确保我区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

  四、加大督导工作力度

  我区将加大无偿献血督导工作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献血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督查和问责。各街道办事处、小公园街道筹备工作小组、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大对无偿献血活动的实施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本辖区或单位的适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共同推动我区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附件:2020年度金平区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及时间安排.doc

《关于下达金平区2020年度公民无偿献血任务的通知》的解读.docx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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