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金府办〔2018〕4号
 
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防范工作,决定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月14日(由各督查组牵头单位另行通知)。
二、督查组安排
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各督查组组长,请区安委办(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质监分局、文广新局、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住建局、农林水务局、卫计局、工业园区办等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区领导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督查组深入重点在建项目、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利设施、农药、农业机械、校舍校车、体育经营场所、燃气、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区防范安全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89号)、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汕金安委办〔2017〕168号)等情况,督促各有关单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有效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与好转。
四、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随机抽查2家以上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并将督查发现存在问题情况反馈被督查单位,跟踪落实整改。
2.请区委宣传部负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影像采集工作,具体时间由区安委办通知。
3.请区安委办(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质监分局、文广新局、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住建局、农林水务局、卫计局、工业园区办等牵头单位于2月14日前将区领导督查通知、督查影像材料和督查工作总结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到区安委办(联系人:王科)。
4.各街道、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参照区领导做法,迅速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场所督查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金平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安排表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0日
  
   
 
 
附件:
金平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安排表
组长  | 牵头单位  | 督查对象  | 督查内容  | 
吴启煌  | 区安委办  | 部分重点在建项目、工贸企业等行业  | 1、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 2、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区防范安全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89号)和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汕金安委办〔2017〕168号),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3、结合行业实际,现场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 
林锡波  | 区安委办  | 部分重点在建项目、工贸企业等行业  | |
丁丹霞  | 区教育局(体育局)  | 校舍校车、体育经营场所等行业  | |
蔡英姿  | 区文广新局  | 文化场所、旅游行业  | |
杨志刚  | 区科技局  | 科技企业  | |
杨芳  | 区民政局  | 养老机构等场所  | |
区卫计局  | 医院等场所  | ||
蔡锦荣  |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 民爆物品、易爆危险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  | |
钟泽锋  | 区住建局  | 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燃气等行业  | |
陈泽波  | 区农林水务局  | 水利设施、农药、农业机械等行业  | |
区安监局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  | ||
周彦  | 区工业园区办  | 金平工业园区辖区部分重点企业  | |
林振伟  | 区质监分局  | 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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