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 2018-04-10 11: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汕金府办〔20184


关于开展2018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督查工作的通知

 

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防范工作决定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月14日(由各督查组牵头单位另行通知)。

二、督查组安排

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各督查组组长,请区安委办(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质监分局、文广新局、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住建局、农林水务局、卫计局、工业园区办等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区领导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督查组深入重点在建项目、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利设施、农药、农业机械、校舍校车、体育经营场所、燃气、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区防范安全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89号)、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汕金安委办〔2017〕168号)等情况,督促各有关单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有效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与好转

四、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随机抽查2家以上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并将督查发现存在问题情况反馈被督查单位,跟踪落实整改。

2.请区委宣传部负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影像采集工作,具体时间由区安委办通知。

3.请区安委办(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质监分局、文广新局、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住建局、农林水务局、卫计局、工业园区办等牵头单位于2月14日前将区领导督查通知、督查影像材料和督查工作总结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到区安委办(联系人:王科)。

4.各街道、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参照区领导做法,迅速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场所督查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金平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安排表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月20





附件:

金平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安排表

 

组长

牵头单位

督查对象

督查内容

吴启煌

区安委办

部分重点在建项目、工贸企业等行业

1、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

2、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区防范安全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89号)和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汕金安委办〔2017〕168号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3结合行业实际,现场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林锡波

区安委办

部分重点在建项目、工贸企业等行业

丁丹霞

区教育局(体育局)

校舍校车、体育经营场所等行业

蔡英姿

区文广新局

文化场所、旅游行业

杨志刚

区科技局

科技企业

杨芳

区民政局

养老机构等场所

区卫计局

医院等场所

蔡锦荣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民爆物品、易爆危险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

钟泽

区住建局

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燃气等行业

陈泽波

区农林水务局

水利设施、农药、农业机械等行业

区安监局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

周彦

区工业园区办

金平工业园区辖区部分重点企业

林振伟

区质监分局

特种设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_-_-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