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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8-03-20 03:47
  • 来源: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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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7〕53

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驻区各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业经71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局)反映。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20

汕头市金平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东省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汕头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实现2017年度在依法行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工作要点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中央、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编办,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做好国家、省、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衔接落实,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发改局,商务局、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3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调整完善后的直部门权责清单编办,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4、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程,2017年底前实现区直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6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6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55%以上;5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7%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把起草关、审查关和民意关,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牵头组织开展2003年以来区政府文件的清理工作。(区法制局,区政府办、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6、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有关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评估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区法制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7、通过依法行政考评等手段,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部门应制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法制局、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8、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区法制局,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9、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及《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法制局,各街道办事处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10、继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法制局,各街道办事处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健全政府行政执法管理体制。配合市做好市或市辖区一级执法的探索和推进工作,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编办,区法制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12、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和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实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编办,区法制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1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全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核、管理工作。(法制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1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从根源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梳理和编制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15、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6、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要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列入分工对外公布。(区政府办,各街道办事处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17、全面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将决策、执行、管理 、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要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办,各街道办事处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18、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和年终考评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区政府办,各街道办事处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19、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抓好政务舆情研判处置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回应效果。(区政府办,各街道办事处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20、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强化激励和问责,定期开展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区发改局,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1、进一步加大推动各单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力度,将直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履行生效裁判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评范围。强化考评分值权重和评查范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22、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发挥“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3、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行政应诉工作督查指导,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长效化。(法制局,各街道办事处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4、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行政机关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各部门、各级政府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课。(区法制局,区普法办、区政府办,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25、落实省编委《关于加强市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重点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确保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编办,法制局负责)

26、切实做好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完善考评内容,改进考评方法,加大考评公开力度,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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