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金府办〔2017〕27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金平区政府常务会议
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2017年度金平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2017年度金平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特制定2017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学法活动作为区政府常务会议的一项议程,专门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今年计划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
二、参学人员
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应邀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其他区领导;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同志根据需要参加区政府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
三、学习方式
专人授课,集中学习。
四、时间、内容安排
场次 | 时间 | 主 题 | 主讲人 |
1 | 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 | 广东天武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璟华律师 |
2 | 7月 |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 广东和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介亮律师 |
3 | 9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 | 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 李娜律师 |
4 | 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之简要评析 | 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丰凯律师 |
五、组织实施
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会议议题和工作需要,可由区政府领导指定具体学法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领导学法制度的落实。落实领导学法制度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人要自觉树立学法观念,增强学法意识;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工作,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全民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确保领导学法活动质量。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参照《2017年度金平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制定各自学法计划,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学法活动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和职能实际,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务求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学法活动深入开展。要切实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学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将各单位学法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的考核指标,确保领导学法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