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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平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2017-04-07 03:5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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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6〕6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驻区各单位:

《金平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金平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一、安全发展的基础与形势

(一)基本情况

金平区地处汕头城市中心区,涵盖整个汕头老城区,区域总面积108.71平方公里,全区常住人口83万。金平区位于汕潮揭三市交界的“金三角”,是汕头市党、政、军机关所在地,也是汕头“百载商埠”的发祥地,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人气商气聚集,传统商贸服务业活跃,科技创新成效显著,基础教育厚重扎实,是汕头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中心和重要的工业、科技基地。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安全生产形势发展平稳,逐步向好,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十二五”期间,我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实现了经济和社会历史的跨越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自然水平、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十分艰巨,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省、市对“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指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发展基础

1.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取得新突破。金平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二五”时期,金平区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工作部署,在全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全部落实由政府主要领导任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区、街道全部落实由同级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覆盖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目标指标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健全了季度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综合执法和部门执法、督查检查和日常巡查、重大危险源治理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在机构改革中,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一步健全,执法监察体系逐步建立。加大安全投入,增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执法人员配置,加强监管监察和执法装备建设,全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监察能力逐步提升。

2.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取得新发展。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广东省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立足依法治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清单和权责,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审批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实行全部行政审批业务进驻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颁布了各项业务的工作指南和操作手册,建立并推行网上信息平台受理、审查、审批等制度,推进行政审批业务标准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了27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承接省下放11项、下放各区县7项、取消6项、转移1项、停止实施2项)。一方面,通过简政放权,明晰事权,优化服务,简便程序,初步形成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另一方面,建立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严肃事故处置,安全生产秩序持续改善。

3.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宣贯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指导企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以及冶金工贸行业领域累计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137家,有力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从业行为。根据《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全面加快“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改造和应用,全面展开涉氨企业和涉粉尘防爆危害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得到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初步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一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得以治理。初步建立金平区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和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消防、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4.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继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积极培育安全科技型企业,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安全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及安全生产“六五”普法等安全文化活动深入人心,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向基层和企业发放各种安全读物、宣传教材约10万件套,广大员工、基层群众受到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教育。全安全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日益增强。

5.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进入新阶段。构建了区并向下延伸到街道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实施一系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措施,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增加应急装置物资配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应急信息平台体系基本形成。

6.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控制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期间,全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控制,全区未发生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均较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2015年,全区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三类事故死亡21人,比2011年减少了4人,事故死亡率下降了16%;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27,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5,各项事故指标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范围内。

(三)发展形势

1.主要问题。我安全生产现状和安全生产发展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只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往往忽视安全生产,减少安全投入。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有的安全管理人员不懂管、不敢管,企业管理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也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很大难度。二是安全监管执法体制严重滞后。安全监管组织和监管机制还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装备短缺,执法手段落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三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产业层次低、规模小,大量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技术创新与改造能力,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条件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保障能力弱。四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仍然不够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尚未建立;技术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现有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求;安全生产专家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本区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的需要;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培训方式和手段落后;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落后,应急管理意识淡薄,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不足。 五是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基础薄弱。现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模式过分依赖于政府主导,企业、媒体参与力度不够,多数中小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成为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原因之一。

2.面临新形势,迎接新挑战。随着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并进入较高发展水平的新常态,安全生产既要妥善解决历史欠账、遗留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任重道远。从事故发展规律看,“十二五”期间事故大幅下降,“十三五”期间事故降幅将逐渐趋缓,下降缓慢;从安全投入看,调结构、转方式过程中部分传统工业、能源企业经济效益短期下滑,可能会带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降低的风险;从生产要素看,大量农村劳动力加快转化为产业工人,人员安全技能和素质短期内难以快速提升,事故风险增加;从产业结构看,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非传统高危行业安全风险加大;从市场组织结构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下中小微企业等新业主大量涌现,点多面广的分散性风险增加;从商业生态看,在网络强国战略下,电商、互联网协作生产等新业态不断发展,隐蔽性、流动性、关联性风险增加;从区域经济看,区域一体化加速,“汕潮揭”同城化快速进展,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便利将进一步带动人流、物流的加速流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从资源环境约束看,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交通、能源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和城市安全的脆弱性将会日趋明显。

3.综合预期。在“十二五”期间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的基础上,“十三五”时期事故总量仍将保持稳定下降,但下降幅度收窄,较大以上事故可能波动反复,部分行业领域和局部地区事故可能有所反弹,生产安全事故预计呈现诱因多样化、类型复合化、波及范围扩大化和社会影响持久化的特征。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以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安全健康强市的新阶段。根据国家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创新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实现我“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奋斗目标的根本路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依法治安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围绕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提出“一个目标、三个抓手、两条底线”决策部署,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目标,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为主题,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强化科技支撑、监管执法与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安全宣教培训,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构建安全生产法治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统筹全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确保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发展。

2.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关安,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推广应用,从根本上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3.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矛盾与问题,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提升全民安全素养,营造全民关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

4.突出预防,强化责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强化法规标准、风险预控、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注重抓重点、补短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末,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新增新发职业病病例数控制在相对稳定水平。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目标指标与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一致,力争各类事故指标全面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改革创新

1.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依法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度,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安全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警示约谈、“一票否决”等制度。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指导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员工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深入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大对事故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推行企业负责人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落实跨区域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3.深化行政审批和安全准入改革。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依法取消、转移或下放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完善配套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工作。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职责定位,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责任、执法边界和管理范围,扩大基层安全监管部门管理权限。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安全生产在线审批监管,及时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格化建设,推行基层安全生产定区域、定人员、定贵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

4.推动行业自律发展。建立政府、协会、企业等组织间联系制度,指导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提供安全生产服务,适时将适合市场运作的政府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推动小政府、大市场建设。推动建立市场主导型行业安全管理模式和企业安全管理量化评估制度,逐步将行业自律工作移交社会组织。构建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着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安全生产市场环境,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自我安全发展内在动力。推行安全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制定并落实各项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1.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机械、轻工、建材、冶金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争取专项资金投入,促进小微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鼓励有条件企业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率先制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企业安全技术标准;推动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完善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完善配套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制定企业因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实施的搬迁、关闭、退出、转产扶持奖励等政策,积极谋划纺织、漂染、玩具、电子拆解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为优化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工作提供安全保障。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加快产业综合体和工业园区安全基础建设,促进安全发展。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减轻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利益。制定应急救援人员和现场执法人员津贴和保险政策。

3.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建立法规、规章运行评估机制和日常清理制度,依法清理、发布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履行职责,全面依法治安。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专家论证、广集民意及听证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制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监察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保障权力规范运行。加强监管执法工作,建立实施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责任倒推机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强化事故查处的时效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提升区域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1.创建基层安全社区。坚持将安全作为村居建设发展的前提,统筹规划村居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基层安全管理机制。发挥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家居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加强城市安全社区、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建设。

2.化解产业安全风险。坚持将安全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原则和内容,依托产业调整升级逐步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工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实施技术改造,实现无人化、智能化安全生产,优化重点产业生产布局,引导区域重点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形成一体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园区安全发展模式。推动实行更加严格的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消除安全欠账。

3.构建区域安全风险防控预警体系。鼓励高危行业企业建设涵盖生产周期的安全生产信息数据才采集上报系统,形成企业安全基础资源数据库。着力排查区域性安全隐患、安全风险点,建立区域性安全隐患与风险点的大数据中心,构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管理和预警平台,逐步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对重大隐患、安全风险实施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监管。

(四)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治理

1.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管和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严格客运线路审批环节中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完善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驾驶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提高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能。建立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推行道路建设的交通安全审计制度。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狠抓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和执法,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摩托车行驶秩序的整治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加强渡口渡船设施建设,促进渡船的企业化运营及渡船保险推广工作。

2.消防火灾。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着力构筑“防火墙”工程。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创新建筑消防设施监管,建立建筑消防设施“身份证”管理制度。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全面落实“三分三定”消防监管模式,实行“无缝化”管理。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深入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消防普及教育,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存在易燃易爆隐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大中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

3.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等全产业链监管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加强化工企业作业现场管理,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重点摸底排查城镇燃气和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排查化工企业、化学品储运场所及危险化学品码头存在的隐患,构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的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监控平台,强化“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鼓励化工与危险化学品企业进驻化工园区,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监管。依法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落后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化工企业实施搬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技术援助和服务,发挥专家队伍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4.非煤矿山。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露天非煤矿山等专项整治,对超层越界、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重点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和爆破等事故。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推广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和工艺,积极推进采掘运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改造建设。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准入标准,从源头上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5.建筑施工。逐步构建以工程参建主体各负其责为核心,以政府执法管理、行业技术管理、社会评价管理为监管手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翟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创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程序,制定完善适合装配化施工特点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标准。强化建筑施工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建设工程安全“黑名单”制度。以桥梁、隧道、公路、堤围、水利工程等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建筑事故。制定完善施工作业标准,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6.民爆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结构,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源头管理,规范经营和流通环节,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减少危险品在线数量。推进民用爆炸物品的信息化技术应用,以信息化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预警系统和记录设备。

7.特种设备。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动特种设备从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宣贯和执行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落实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推动气瓶安全监管改革,深化特种设备系统性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开展涉氨特种设备、快开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严格新改建锅炉的使用登记及变更,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注重提高特种设备技术支撑能力,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特种设备从业单位的违法行为,监督特种设备从业单位建立事故隐患风险自我辨识、判断监控和消除的内控机制。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8.职业健康。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相融合。优化配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健全区、街道职业健康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联席会议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登记,推进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工作,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和评估,摸清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数据库。完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从源头强化职业卫生条件。加强对用人单位主要责任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基本知识,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增强广大劳动者职业病防范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到2020年,努力使我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率、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与作业岗位告知卡设置率、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率等指标达到国家、省、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要求。

9.冶金等工贸行业。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指导、行业管理、日常监管的责任以及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进一步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涉粉尘防爆危害、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易燃有机溶剂使用、高温金属液体吊装、瓶组气化站等涉爆、涉燃、涉中毒等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及高风险作业环节、区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加强对企业危险源、高风险作业、职业健康等风险排查治理,强化风险辨识和控制能力,推动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结合淘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推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提升产业安全度。

10.农业机械。建立农机市场准入、强制淘汰报废和回收管理制度,推进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严格查处无牌行驶作业、无证驾驶操作、假牌假证、酒后驾驶、违规拼装农机等行为。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推进农机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金农工程,争取建立全农机安全监理网络信息系统。探索农机政策性保险,鼓励支持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有序发展。

11.渔业船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推广配备渔船安全通信终端,安装无源或有源电子标签,推进渔船数字管理,实现渔船安全物联网管理。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开展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活动。加强渔船救生设备配备和渔船的更新改造,鼓励淘汰小型木质渔船,建造大型钢质渔船,鼓励渔业生产向外海转移。实施渔船安全救生设备补助项目,推广应用气胀式救生筏等装备,实现沿海中型以上渔船救生筏(浮)等集体救生设备应配尽配。加强渔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航标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以防风、避浪、防雾、安全避让和海上自救互救为重点,强化渔业船员安全培训。

(五)加强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1.加强基层监管监察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区级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机构全部组建到位,完善街道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规范街道安全监管办事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理顺和明确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和村居巡查员的一线作用。

2.加强监管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选拔与培养机制,逐渐实现监管监察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岗位能力评价体系,有针对性地培训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实施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工程,确保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教育实训体系,到2020年对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进行一遍业务知识更新教育及现场实操实训。

3.提高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条件标准化建设,使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具备与信息社会相匹配的机动性执法能力,重点加强执法专用车辆、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信息化装备和执法人员个体防护配置,逐步完善现场监管监察、取证听证、通信联络、信息处理等各环节的配套系统及执法终端设备配置。深化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应用,构建各级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信息化共用共享系统支撑平台和保障体系。到2020年安全监管部门信息化应用面达到100%。

(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1.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充实基层应急力量,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救援决策水平;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组建工作。推进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应急救援工作联络网。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补偿与奖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伤亡抚恤、重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运行保障等政策,探索制定保险支持应急救援事业的办法措施。

2.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推动非煤矿山、公路交通、水上搜救、船舶溢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区域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或化工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体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救援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推动应急装备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产品和生产能力储备综合信息平台,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调运快捷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3.提升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水平。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以此为基础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做好不同层级应急预案衔接,突出强调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制定各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规范,形成覆盖区、街、应急救援基地和重点企业的统一指挥、协同响应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完善区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等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积极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创新应急演练模式,大力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模拟演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演练实效。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等信息共享与对接,及时发布地区安全生产预警各类信息。

(七)构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通过各企事业单位和学会、协会等组织,网络技术力量,建立人才库,成立专家组,大力聚集和发展安全生产技术人才;积极实施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和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壮大安全生产专业队伍。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中相关机构队伍的建设,提高安全检测检验、监管防范、应急救援、事故分析鉴定等方面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安全生产提供及时服务的技术保障。

)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综合素质

1.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按照“统筹规划、总量调控、合理布局”的原则,明确区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工矿商贸企业、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职责。建立教考分离、考试标准统一、资格证书统一、认证使用统一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理论考试计算机化。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项”岗位持证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项”岗位持证人员诚信信息制度和诚信信息公开查询制度。

2.加强全民安全培训教育。实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培训工程,确保各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率到达100%。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培训教育建设,新录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实施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宣传和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技能。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培训,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督促企业实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班组长、新工人、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达90%,存在职业危害风险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100%。

3.发展安全生产文化。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制作安全科普书籍、音像制品、知识挂图、宣传单、动漫、公益广告等文化教育产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软实力和安全文化品牌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公共形象和文化标识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和参加“安全生产月”,“南粤行”,“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以及“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科技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艺演出和群众性文艺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四、重点工程

(一)全民安全生产教育工程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平安金平”等系列宣传活动,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通过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宣贯;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依法依规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冶金等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工程

健全区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完善人员配备,开通信息平台,做到资源共享,理顺机制,全面合作、反应迅速。构建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增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设施,提升应急救援装备水平,推动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持续改进,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工程

建设区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与技术保障体系,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建设。改善街道基层工作条件,发挥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和村居巡查员的一线作用。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专业技术装备配置,建立全执法监察信息化支撑平台,提升移动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能力。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程

推进区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信息平台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各级、各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制订完善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工贸行业以及有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治理、考核督办等管理制度。推进重点企业、大中型企业、化工园区等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工矿商贸领域重大隐患治理。

五、保障措施

(一)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全社会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安全生产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和横向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将安全发展知识教学课程列入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素质教育范畴,将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坚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安全综合政策

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体系,建立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与安全监管工作相应的投入保障制度,视政府财力情况,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计划。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适用范围和费率标准,建立与企业发展水平同步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加大年度工伤保险基金中事故预防资金提取比例。推进建立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立企业关停并转补偿机制,完善事故伤亡赔付法律制度,提高企业违法违规和事故成本。

(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公开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大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引导媒体加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建立群众举报受理制度,加大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力度;推动建立群众举报投诉有功奖励制度,保障劳动者正当的安全生产权益,确保劳动者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正常行使。

(四)强化规划考核评估

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各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业缋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和监测,定期公布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考核评估,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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