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金府办〔2021〕13号
关于下达金平区2021年度公民
无偿献血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直和中直驻区各单位:
为确保按时按量完成献血任务,保障临床医疗用血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公民无偿献血任务计划的通知》(汕府办传〔2020〕35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献血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度,市政府下达我区无偿献血计划任务1800人,参照市计算方式,结合我区实际,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按在职适龄人数8%、各街道按辖区常住适龄人口数0.68%下达献血任务数(详见附件)。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无偿献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求,需要各单位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依照《献血法》要求,加强对本辖区单位献血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和组织动员辖区内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二、广泛深入做好宣传发动
区委宣传部、区献血办、各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无偿献血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工作措施,要制定无偿献血宣传计划,并纳入政府公益宣传中,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和大爱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动员和组织本辖区或单位的适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共同推动我区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计划任务
落实无偿献血计划任务,是保障医疗救治用血的关键。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把献血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并纳入年度评优评先考核内容;要广泛发动群众,并组织参加献血的人员到市中心血站献血,确保我区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
附件:2021年度金平区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及时间安排表.doc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