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和《关于做好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汕组通〔2020〕20号)规定,现将汕头市金平区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递补入围资格审查和体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汕头市金平区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递补入围资格审查和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一)报到。资格审查须带齐并出示以下资料:
1.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毕业生推荐表(含毕业成绩表)原件、复印件;
3.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5.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对受疫情客观因素影响尚未能取得相关证书的,应聘人员本人须书面承诺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书面承诺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
资格审查期间需来汕住宿的考生,请于9月17日当天带齐以上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到,资格审查期间住宿由金平区统一安排,住宿和体检(含复检)费用由金平区统一负责,交通伙食费用由考生自理。无需住宿的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请于9月18日上午9:00带齐以上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9月18日上午9:00开始组织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提供相关材料。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体检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以及履行满5年服务期职责的承诺,签订承诺书。
(三)资格复审纪律。因考生提供的复审所须资料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19日上午7:15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体检对象需先填写体检表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考生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体检须知》于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五)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金平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金平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电话:0754-89925400;0754-88329275。
附件:汕头市金平区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递补人员名单.xlsx
汕头市金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