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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2021-03-16 11:5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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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体现广泛性与公平性,金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3月15日《关于组织我区刻章企业为新设立企业提供一次免费刻制公章服务的公告》内容作如下变更:

  第一点“新开办企业刻章服务”的第三点“纳入要求”中,第2小点“持有汕头市金平辖区内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在汕头市金平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已成立一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刻章效率”修改为“持有汕头市金平辖区内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在汕头市金平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良好的刻章效率”。

      特此更正。

    联系人:许佳佳,赵婧蕴    联系电话:87230396



  汕头市金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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