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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七批,更新至2021年9月19日)
  • 2021-09-19 18:18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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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GD202109120080

来信反映:金平区大华路63号垃圾转运站设置在居民住宅区的上风口,距离居民楼最近不足2米,作业时都是噪音和臭气污染,即使居民关闭门窗,居室里还是有酸臭气体,居民都苦不堪言

汕头金平

噪声、大气

金平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信件反映问题进行研判,落实区政府副区长为包案领导,由区环卫中心牵头大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区城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包案领导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进行调处。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经现场核查,投诉人举报的转运站为“大华垃圾转运站”。该转运站西侧为大华路,南侧为新建的临时超市,北侧为原汕头地区物资局宿舍的临时储物间及小区通道,东侧为原汕头地区物资局的职工宿舍楼。站内作业区域约150平方米,有落实防臭防噪的密闭处理,作业区域距大门约80米,东、南、北侧与相邻建筑间隔均不足8米。该转运站每日进行3次作业,作业时间为早上600-730、下午300-500、晚上700-930,作业期间有采取喷淋、消杀、清洗、除臭、降噪等措施。
(二)经核实,因原华坞路露天临时垃圾转运点撤销,为解决大华街道部分片区生活垃圾转运需要,该站于2017年底建设,20185月建成投入运作,日转运量约40吨,属环评豁免类项目,持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124405116633547580011Z。该站属沿江南路8号锦碧花园用地范围内,目前,锦碧花园在该位置地块仍未进行开发,且该站周边已无国有存量土地可用于建设垃圾转运站。
(三)根据《汕头市住建局关于精简申报材料提升施工许可办事效率的通知》(汕住建通〔2019224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鉴于大华转运站建设工程项目总投及总建筑面积均低于上述范围,故大华转运站的建设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经914日至17日的多日跟踪核查,联合调查组确认大华转运站已完全关停,暂停使用。

基本属实

金平区包案领导亲抓落实,组织排查,对整改措施进行研究部署,处理情况如下:
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T47--2016),转运站建筑物与相邻建筑间隔应≥8米。该转运站与居民楼住户邻建筑间隔尚不符合要求,已落实区环卫中心停止使用该站,垃圾暂时分流至周边其他转运站进行处理。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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