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更新至2021年9月25日)
  • 2021-09-25 17:20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字体: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GD202109180076

华坞新村19号楼下的废品回收站多年来每天从早上7:30开始工作,产生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投诉,都没有彻底解决。

汕头金平

噪音

金平区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包案领导,针对反映情况,由大华街道牵头区工信局、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区应急管理局、金平消防救援大队、崎碌派出所、大华市监所和金平供电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当日12点30分,包案领导带队赶赴现场核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废品回收站”实际地址系“金平区华坞新村18幢106房”,该废品回收店持有《营业执照》(注册号:440508600527911,经营者:曾繁合,经营范围:居民生活废品回收,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登记日期:2015年08月18日,登记机关:汕头市金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该店主要是对回收的废品(多为居民生活用废品)进行手工分拣、分类,没有水洗、熔铸等处理工序,不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
(二)经查,该店收购的废旧用品来自平日上门收购或是他人将废旧用品收购后到店贩卖,暂未发现该店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该废品收购场所位于所在建筑的首层,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场所内未发现违规住人行为;场所内物品摆放混乱,虽配备有灭火器、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和消防软管卷盘,但其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调查组尚未发现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三)经9月19日查实,该店主要作业方式为手工作业,场所内没有机械分拣设备,检查现场没有进行分拣作业,没有产生经营性噪声。该区域位于小区主要交通要道,区域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环境较为嘈杂,现场有该店的两辆运输车辆停放,造成区间道路拥堵,形成人流、车流等社会生活噪声,加上该店存在消防隐患,联合调查组现场责令该店停业整改。9月22日,联合调查组会同汕头市生态环境金平监测站检查组织复查时,该店已基本完成整改,但仍处于停业状态,现场不符合监测条件。
(四)经查,前期共接到关于该废品回收站的环境信访案件5宗(2016年3宗、2017年创文办2宗、2019年1宗),调查后确认噪声产生原因主要为运输车辆阻塞交通产生,经处理整改后已基本解决,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未再接到环境信访投诉。

部分属实

(一)联合调查组立即责令“曾繁合”废品回收店停业,经现场检查后,联合组要求该店落实以下整改措施,通过验收后才可营业:一是规范经营时间,将经营时间改为08:30-12:00,14:30—18:00,其中货车装卸时间改为9:00-11:00,15:00-17:00,进一步减少营业期间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二是规范经营流程,不得从事可能产生超标噪声的作业;三是加强管理,减轻货物装卸搬运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四是规范运输车辆的停放秩序,不阻塞通道,减少因塞车带来的噪声。五是整理仓库,对店内物品进行清整,重新做好物品堆放,减少隐患,方便作业,减少因分拣等操作产生的影响。该店经营者积极配合,立行立改。当日,联合执法组举一反三,现场对周边另外一家废品回收店进行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
(二)9月21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到场复查,店内废品已逐步清理搬离并已进一步规范,其场所内已配齐灭火器、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和消防软管卷盘等消防器材。同时,该店运输车辆规范停放,现场区间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因堵塞产生的影响明显减少。

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_-_-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