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贯彻实施,维护法制统一,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要求,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修改〈汕头市金平区区级公租房建设配租工作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750573462@qq.com
2、通信地址:汕头市利安路号(升达大厦)六楼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1、关于修改《汕头市金平区区级公租房建设配租工作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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