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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公 告
  • 2024-08-26 16:1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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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我局实施《金平区、街道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工作。依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汕市财采购〔2020〕18号)的有关规定,现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平区、街道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需求:为金平区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不少于12个综合窗口服务、咨询引导服务、业务流程梳理优化、资料文档数据管理、窗口业务培训考核等;

  (3)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和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价及资料递交时间:

  2024年8月27日8:30至8月29日17:30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近半年纳税证明、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2)《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项目报价清单、在信用中国和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期限内)和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

  (注:以上须提供的材料,均加盖申请人公章。)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料递交地点:汕头市大学路与升业路交界金平工业园区办公大楼4楼东侧406

  项目联系人:许同志          电  话:0754-87230396

  附件:项目报价清单模板

  汕头市金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项目报价清单模板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内容

单位

总价

1

窗口业务办理

咨询、导办、代办、业务受理、核对材料、录入系统、出件,推行“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的受审分离工作模式

项


2

业务流程梳理优化

梳理办事指南内容,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对优化窗口业务受理提供合理化建议

项


3

人员培训管理

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人员教育管理,举行业务考核,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项


4

资料文档数据管理

整理归档各相关行局、各事项等相关材料、统计业务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项


5

项目管理费用

为项目员工提供体检、团建、服装等项目管理费用,保障项目稳定运行

项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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