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届满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现就《金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4年9月27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联系电话:86506980,传真电话:86506991),将意见反馈至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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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届满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现就《金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4年9月27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联系电话:86506980,传真电话:86506991),将意见反馈至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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