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出版物发行市场经营行为,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和《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4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核实后拟对以下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予以撤销。
现将拟撤销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期满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撤销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50号金平区人民政府902室,联系电话:0754-88081081。
汕头市金平区新闻出版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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