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保障堤防工程安全运行,根据广东省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要求及《汕头市水务局2026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金平区4级以上堤防防汛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汕头市金平区堤防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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