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6〕102号)和《汕头市水务局2026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金平区3宗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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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6〕102号)和《汕头市水务局2026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金平区3宗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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