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沙北泵站及配套用地)》(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6年7月23日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2026〕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按照要求对《方案》进行公告。
一、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项目落实规模地块共0.0502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共涉及1个地块,编号为WLS01。
二、方案情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2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落实地块WLS01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与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共0.050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8公顷,均为陆地水域;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0434公顷,包括公路用地0.0144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29公顷。
(二)使用前后规划用途变化情况
本次建设用地落实规模使用前,规划用途为农用地与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共0.0502公顷。其中农用地0.0208公顷,均为陆地水域;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0293公顷,均为水工设施用地。本次建设用地落实规模使用后,规划用途全部调整为排水用地,共0.0502公顷。
(三)使用前后规划分区变化情况
本次建设用地落实规模使用前,规划分区为绿地休闲区0.0502公顷。根据规划分区划分及管控指引,绿地休闲区内宜划入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可划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等。本次建设用地落实规模使用后,规划分区保持不变。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全部位于金平区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准入要求情形;不涉及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和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符合其管控要求。
附件: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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