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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财政一体化业务系统增购业务子模块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2016-08-17 09:59
  • 来源: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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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原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委托对采购金平区财政一体化业务系统增购业务子模块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汕头市信友软件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采购项目编号:SJCD201601

三、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金平区财政一体化业务系统增购业务子模块项目

四、采购预算:800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谈判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产品厂家授权证书;

3、供应商具有计算机软件硬件经营相关业务;

4、供应商实施过金财相关项目。

5、供应商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六、供应商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17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514)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传真电话:0754-88132922),报名函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中的"附件2:报名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2016年8月24日9时45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九、谈判时间:2016年8月24日9时45分。

十、谈判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十一、谈判文件请点击金平区财政一体化业务系统增购业务子模块单一来源采购.doc自行下载。

十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

联系人:潘君瑞

电话:0754-88631953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砂路金平区政府大楼3楼

邮编:515041

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

联系人:张同志、林同志

电话:0754-88132922

传真:0754-88132922

联系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514

十三、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汕头市金平区采购办

地址:汕头市金砂路50号金平区政府大楼三楼305房

联系方式:0754-88312659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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