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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400元,免申即享!——金平区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领取指南
  • 2026-03-06 16:23
  • 来源: 金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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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百岁寿星的居民们看过来!

为加快推动我区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实现从“人找政策、群众跑腿”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转变,让老年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263月起,金平区实行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免申即享”机制,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象及标准

1.发放对象。具有汕头市金平区户籍,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老年人的年龄,以公安部门发放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日期为依据。

2.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00元。从老年人年满100周岁当年度起计发,至老年人辞世的次月止。

举个例子,凡是1926年及以前年份出生的老人,可于2026年3月起按月领取长寿保健金;1927年出生的老人,则从2027年1月起领取。

二、办理流程

长寿保健金“免申即享”机制按照“数据交换信息确认逐级审核、及时发放、动态管理”的程序进行办理。

由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数据交换,由区民政局汇总后向各街道提供全区百岁老人信息,由各社区通过上门、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并向百岁老人或亲属确认老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信息,每月将确认情况上报,由区民政局发放资金。

三、动态管理

百岁老人本月去世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百岁老人本月户籍迁出本辖区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已享受长寿保健金的老人,在每月继发资格确认工作中无法取得联系或无法确定生存状况的,当月起暂停发放,待核实清楚后应根据核实情况予以补发;对应停发而未及时停发的,由街道社区按规定追缴资金;“免申即享”机制实施后,滞后确认的符合条件的百岁老人,其确认前符合条件月份的长寿保健金自机制施行当月起补发。

家里有百岁长者的居民,可及时主动向户籍所属社区提供老人信息,不要错过这波福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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