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2026年9月4日下午,岐山街道办事处联合金平区司法局、岐山司法所、岐山中学,特邀周金明律师在开学之际为同学们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本次讲座以“法润校园护春苗,青春向阳伴成长”为主题,周律师首先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全社会都要了解、尊重、关心、服务少年儿童”的重要论述,点明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工作的深远意义。随后,结合2023年11月起施行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周律师系统梳理了条例中明确的十类不良行为,包括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沉迷网络等,让同学们对照自身,清晰认识到日常行为中可能存在的隐患。
为了让法律条文变得鲜活可感,周律师大量运用贴近学生生活的真实案例,将抽象的法理转化为可触可感的故事。他从“毁坏路边树木”“并排骑车追逐”等看似不起眼的违规行为讲起,引申出一般违法与犯罪的根本区别,进而以邱某从“三好学生”堕落为“盗窃犯”的典型案例,完整呈现了一条从沾染不良习气、小偷小摸到最终入狱的轨迹。周律师特别强调,法律并非遥不可及的存在,它就像班级纪律一样,清晰界定了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必须做、哪些事绝对禁止,一旦逾越,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部分未成年人存在的“年龄小,犯罪不用担责”“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就没关系”等错误观念,周律师详细解读了刑法第十七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同时,他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最新调整,说明未成年人多次违反治安管理或情节严重者,同样可能面临行政拘留。这些法律知识的普及,让同学们彻底打消了侥幸心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油然而生。
在讲授法律知识的同时,周律师更注重教给同学们实实在在的自我保护方法。他总结出四条黄金法则:一是珍惜学习机会,防微杜渐,自觉抵制不良习气;二是提高鉴别能力,警惕“天上掉馅饼”式的骗局,远离校园贷和网络诈骗;三是谨慎结交朋友,牢记“近墨者黑”,主动远离有不良习性的人;四是掌握基本的自救本领,永远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这些建议贴近实际、通俗易懂,有效强化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此次讲座是岐山司法所新学期“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的首场实践,不仅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也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注入了强有力的法治力量。下来,岐山司法所将继续深化与学校的协作,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走进课堂,以更加丰富的形式播撒法治种子,让每一株“春苗”都能在法治阳光的沐浴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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