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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好第一粒“法治扣子” | 石炮台司法所走进第四中学开展初一新生法治讲座
  • 2026-09-16 09:20
  • 来源: 石炮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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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升初一新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辨别是非能力,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11日,区司法局联合石炮台司法所、汕头市第四中学,特邀广东晟亨律师事务所周金明律师,为在校初一新生开展石炮台法治讲堂第106期未成年人法治专题。

  讲座上,周金明律师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同学们讲解“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网络、政府”六大保护相关内容,解读《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重点介绍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沉迷网络等十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引导学生认清不良行为对个人成长的潜在危害。

  课堂结合多个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的真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从邱某由逃课吸烟、小偷小摸逐步发展到盗窃犯罪的蜕变经历,让同学们直观看到不良行为、一般违法、犯罪的演变过程;结合学生约架斗殴、球场冲突致人轻伤二级、哥们义气参与寻衅滋事、合伙盗窃摩托车等校园常见涉法案例,厘清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纠正同学们“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年龄小犯罪不用担责”的错误认知,普及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治安拘留执行条件等法律知识。

  周律师重点讲解了网络违法风险,通过网红侮辱英烈获刑、学生倒卖个人游戏账号信息、出售电话卡沦为电信诈骗帮凶等案例,告诫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发言、账号交易同样受法律约束。此外,周律师还结合青少年骑行电动车“翘车头”、马路竞驶炸街的现实事例,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同学们重视出行安全。

  针对青少年如何做好自我保护,律师告诫全体同学:要防微杜渐,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杜绝不良习气;提高风险鉴别能力,警惕“天上掉馅饼”的各类骗局;谨慎择友,远离沾染恶习的人员;牢记生命安全第一,掌握报警、避险等自救本领。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用鲜活真实的案例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易懂的道理,给刚步入初中新阶段的新生敲响法律警钟,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法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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