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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关于金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 2023-06-14 16:2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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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交易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关于金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概述

  按照2023年4月8日区政府工作会议有关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交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会议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该文件。

  二、制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

  三、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总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机构职能、附则等五章。本文印发实施后,同步废止原《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关于金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汕金农农水〔2022〕73号)。

  1.第一章为总则。该章明确《办法》所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式仅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明确相关名词解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流转的5种情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民主决策要求、合同签订及年限等方面规定。

  2.第二章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该章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程序,包括申请出具要点、地价评估、制订方案、项目审核、组织审查、委托交易等准备工作,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进行公开交易,或分区域进入相应交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3.第三章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该章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交易程序,包括制订方案、项目审核、委托交易等准备工作,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进行公开交易,或分区域进入相应交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4.第四章为机构职能。该章明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金平区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和街道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以及区农业、审计、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各自的职能,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交易同时接受区财政、审计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第五章为附则。该章明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各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应严格依照本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机构交易操作规程、方案模板及合同参考文本等。

  本次制订主要围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出让交易流程进行细化和优化,完善明确了相关交易平台的管理要求。制定出台本文,旨在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流程,促进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通过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盘活利用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水平。通过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出让的交易流程及相关要求,推动土地依法依规流向更高效、更需要的用途,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本土产业提供了新的用地来源,尤其是在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为企业提供了获取土地的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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