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更新至2021年9月16日)
-
2021-09-16 17:52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大
中
小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GD202109090053 |
反映广厦街道金新北路嘉顿西区小镇7栋和8栋之间的嘉城烧烤店每天晚上9点至凌晨3点经营期间,产生烧烤气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怀疑该店没有安装废气治理设施。 |
汕头金平 |
大气 |
金平区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包案领导,针对反映情况,由广厦街道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包案领导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投诉人举报烧烤店为“加诚烧烤店”,持有《营业执照》,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彭彦召烧烤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511MA56DB4Q0Q,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21年05月08日,核准日期:2021年05月08日,经营者:彭彦召。该店主要从事餐饮服务项目,为两层结构(共约50平方米),主要配套有烧烤炉1台、海鲜柜1台、保鲜柜1台,桌凳若干,经营时主要产生油烟污染物,烧烤炉配套有油烟净化设施(两个静电净化器),产生的油烟收集至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再经自设的管道引至该店门前金新北路下水道排放。 (二)2021年9月10日,接到交办案件后,金平区委区政府联合多部门,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到场调查。检查时,现场无营业,由于达不到升级改造条件,联合组确定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要求立即停止油烟项目的经营。当夜,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对该店进行复查,该店烧烤炉等工具没有使用,已停止经营,现场表示将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升级改造,如确无法升级改造将关停搬离。 (三)9月12日,联合调查组进行复查时,该店已停止经营并贴出“旺铺出租”贴条。当日下午,经营者已对场所内烤炉、治理设施等产生油烟设备进行拆除,已不具备烧烤作业条件。 (四)阶段来检查情况:2021年5月份,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同时接到该投诉4单、8至9月份也接到投诉4单,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均第一时间联合属地街道进行调处,该店对烧烤项目产生的油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完善油烟净化设施,至8月份时,该店已按要求配套油烟净化设施。经与投诉人确认,该店还存在深夜室外占道营业而噪声扰民等现象,属地街道也及时进行处理。2021年9月9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联合属地街道进行复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经营,油烟净化设施有开启,产生的油烟收集至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再经自设的管道引至该店门前金新北路下水道排放。经多次检查调处,该店虽能积极整改,主动升级治理设施,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静电净化器),但由于该店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位于居民住宅楼,该建筑物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无法从根本解决油烟扰民问题,为彻底解决该事项,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宣传普法,要求停止扰民项目,并制作现场笔录,拟作立案处理。 9月10日,联合执法组检查时,现场无营业,由于达不到升级改造条件,联合组要求立即停止油烟项目的经营。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对该店存在的“在居民住宅楼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当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向经营者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汕环执责改〔2021〕345号),经营者已改正违法行为。 |
部分属实 |
根据调查核实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举报案件的环境问题已完全查清,环境污染问题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解决。经营者已对场所内烤炉、治理设施等产生油烟设备进行拆除,不具备烧烤作业条件,经营者已改正违法行为。 |
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