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1 | 公共服务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环境影响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 备案完成后同步公开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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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许可 |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有效期限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办[2014]2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发改点[2015]557号)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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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许可 | 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转核准(固体废物)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有效期限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办[2014]2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发改点[2015]557号)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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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许可 | 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转核准(废水)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有效期限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办[2014]2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发改点[2015]557号)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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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许可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有效期限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办[2014]2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发改点[2015]557号)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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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许可 |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有效期限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办[2014]2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发改点[2015]557号)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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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许可 | 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有效期限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办[2014]2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发改点[2015]557号)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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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许可 |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有效期限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办[2014]2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发改点[2015]557号)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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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许可 | 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有效期限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办[2014]2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发改点[2015]557号)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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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表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决定环节: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有效期限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办[2014]2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发改点[2015]557号) | 受理环节、拟决定环节、作出批复环节同步公开;其他环节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门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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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许可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有效期限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办[2014]2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发改点[2015]557号)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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