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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金平区主站 生成日期: 201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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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17-01-26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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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金平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方位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起点统筹谋划依法行政工作

金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建制度、立规矩、严执行摆在重要位置,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坚持规划先行,严格按制度办事。坚持以法治促发展、促改革、促和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汕头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汕头市金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建设阳光法治先进区”作为“十三五”三个战略定位之一,提出建成公正高效和谐的阳光法治先进区的发展目标,明确进一步打造阳光法治服务政府,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等各项措施。印发《金平区贯彻广东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工作步骤安排和工作机制等,对“十三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进行统筹部署,整体推进。

(二)制定年度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印发《汕头市金平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强对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指导,明确本年度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明晰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工作职责,扎实、有序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金平区开展区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出台《汕头市金平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和《金平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6年版)》,并均已同步在金平政务网对外公布。目录共公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大项120项,子项293项;公共服务事项大项136项,子项146项。

积极推进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我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全区纳入标准编制共399个事项(行政许可子项285项,公共服务子项114项),其中区县共有事项269项,区独有事项130项。

(二)大力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金平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我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确定了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的时间表和细化措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先照后证”“一照多址”等便利措施,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有效激发“双创”活力。

(三)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梳理、调整和完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权责目录,制定公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规范行政职权运行,方便群众办事。严格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和职能调整、管理任务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确保正在实施的所有权责事项于法有据。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规范。

(四)加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金平分厅建设,进一步规范本级进驻事项,提高网厅使用率。我区网厅现有行政审批事项186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事项130个,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为69.9%;社会事务服务事项为48个,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事项47个。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的事项为112个,占全部进驻事项比率为60.3%;实现零次跑动事项为20个,占全部进驻事项比率为10.7%。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完善制定机关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制度。严格依照《金平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把关。2016年,金平区制定了《金平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汕头市小公园开埠区确定房屋代管人实施办法》和《关于对〈金平区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宣布失效的决定》等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机制,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度,实行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化水平。在《汕头市金平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中,增加了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有关表述。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全年共送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制订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区政府印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等文件,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配套措施。明确凡列入听证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应按规定举行听证,同时,着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审查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由法制部门对其进行法律审查。以政府法制机构为平台,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室建设,完善金平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研究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方式和工作规范,做好聘请的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工作安排,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订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时修订完善《金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我区原有15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增加至24个。对金平政务网进行改版优化,并设立手机版,更好充分发挥政务网作为我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优势作用,推进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告公示等,方便公众获取有关信息,提高政务公开实效。2016年共处理问政信息103条,回复率100%。制定《关于推进金平区政务外网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我区政务外网建设。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探索推进综合执法。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理顺城管执法体制的指导意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驻街道执法中队和驻工业区中队分别负责所派驻街道辖区及工业园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局机动中队承担全局性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责任落实,绩效显著”的城市管理格局,区城管执法管理工作将职权责最大限度下发街道及工业园区办。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完善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台账、执法文书管理。加强《金平区行政执法记录制度指引》贯彻实施工作,着力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

(三)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按照分类清理的原则,对不同清理情况的执法人员进行区别处理。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各行政执法机构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对已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而执法证件尚未注销、退休和发生其他不符合原行政执法资格持有条件的人员,收回其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通过清理,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法律意识,完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指南、工作时限等,方便群众办事。推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定期公开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严格执法责任。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政府履职能力监督

严肃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大力整治机关效能和机关作风。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大服务、大提速、大提效,打造阳光法治新金平”专项监督,监督规范区、街道、社区三级办事窗口建设。加强电子监察工作,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监管。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协商作用,继续实施区直部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区委主要领导牵头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全年共承办人大议案2件、建议27件,全部议案建议已落实办理,并答复各相关代表,办复率100%;办理政协提案28件,提案答复满意率达100%。

(二)严格执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区政府每年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每年向区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按照规范程序、审批条件、承诺期限、裁量标准等实施行政许可。明确规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平台,全面实施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目标管理,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化解机制,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和重点领域责任分工,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深化“平安细胞工程”创建,以“平安细胞工程”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示范典型效应,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创建平安金平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健全纵向到街道、横向到区各职能部门的网上信访系统,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推动信访基础业务建设,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

八、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继续完善学法制度。坚持把加强干部法治教育、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印发《2016年度金平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组织领导干部专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培训工作。举办金平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汕头市职业技术学院法学讲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路晓霞讲授《管控行政主体风险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结合我区公务员全员培训,全区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落实普法规划,常年组织干部学法,各部门、各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各类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评,结合实际改进依法行政考评方法,加大考评公开力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每年制定区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对全区17个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17个政府部门进行实地考评。通过考评促使各街道、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行政职责,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大推动各单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力度,将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履行生效裁判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评范围。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政府工作的基本目标和重要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金平区政府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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