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00101/2019-0894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7-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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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平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的公告
根据金平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自2023年7月中旬至8月25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将对石炮台街道长厦经联社、新石经联社,金砂街道金砂经联社、大窖经联社,光华街道光华经联社,东方街道龙眼经联社,广厦街道浮西经联社、浮东经联社,金东街道北墩经联社、南墩经联社,鮀莲街道莲荣社区、莲风社区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4个区委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的单位、联系电话及邮政信箱予以公布。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区委巡察办开通巡察人员监督专用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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