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00101/2019-0894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12-08 |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加大对汕头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力度,开展保育活化工作,拟对四至范围为西至国平路、北至升平路、东至升平路东、南至外马路范围内的内街房屋联系不到相关权利人的房屋予以代管(详见附表)。请下表门牌房屋权属人或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内持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到汕头市金平区升平路80号三楼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由金平区人民政府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暂时予以代管并确定保护责任人。
特此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更新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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